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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财政局党组关于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4/2/10 16:44:53发布13次查看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2日至9月29日,市委第四巡视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11月10日,市委巡视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来抓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自觉。局党组在市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先后召开5次党组会、6次专题会研究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要求,深入学习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传达学习市委蔡奇书记在听取巡视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落实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研究抓好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班子成员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紧迫性,切实把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贯穿整改工作始终。
(二)突出党组主抓、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有序推进,局党组书记是全局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肩负起牵头责任人的责任,各牵头单位在牵头责任人的领导下认真牵好头、负好责。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和督促整改工作,围绕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分解整改任务、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在组织各牵头单位研究的基础上提请党组审定了66条整改措施,建立清单、倒排工期,全程督办、推动落实。党组班子要求局、处级领导干部把自己在巡视整改中的态度、表现、措施落实等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整改措施的成效与处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进行挂钩。坚持实行开门整改,认真征求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完善整改方案和措施,群策群力推动党组落实市委巡视整改要求。
(三)突出立行立改、从严从紧。在本轮巡视开始前,局党组按照中央及本市前期巡视、督查、审计等提出的整改任务,积极聚焦和整改问题,为搞好此次巡视整改奠定了基础。局党组深刻把握此次专项巡视是政治巡视的特点,认真落实市委领导关于巡视整改工作在2017年底必须交账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视组要求在反馈意见之日起的两个月内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的规定,在整改工作上既强调立行立改、力争使大部分问题在两个月之内得到解决,又把完成整改的标准确定在使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制度建设得到完善、工作成效已经显现等方面,坚持“严”与“快”、“稳”与“进”的统一。局党组积极统筹调度力量,向需要合力整改特别是立行立改的问题聚焦发力,一件一件往深处抓、朝实里做,有23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积极采取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四)突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局党组深刻剖析反思巡视反馈的问题大多与制度机制缺失滞后紧密关联,深入研究把握制度最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切实把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重点是从确保党组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克服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扎好制度的笼子。结合整改工作,共计推出制度性的意见、办法和措施74项(含北京注协党委22项)。与此同时,注重把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这个关键,将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制度成果在本局内网发布并汇编成册,利于查询学习、对照执行和检查考核,推动形成“以制度建设支撑制度执行,以制度执行完善制度建设”的良性循环。
二、逐条逐项对照,有序有力推进,把巡视整改的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1.关于推进财源建设、引导高精尖产业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财政收支趋势性变化和结构性矛盾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强化财政综合数据中心进行“收入运行监控、收入预测预警、宏观决策支持、投入效益分析”的四项功能,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财源分析专题报告和财源趋势性、结构性分析信息。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在有关分析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向各区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财源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完善支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财政政策。按照法定上限确定了我市环保税税额标准,在我市启动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发挥税制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围绕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中心建设等制定了“一揽子”财政政策,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采取了调整企业跨区迁移财力补偿政策等措施。三是创新助力企业发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以股权投资方式参股、控股政府性担保、再担保机构,为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新兴产业及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再担保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成长初期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关于市区财政体制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不相适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配合中央对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提出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做好改革筹备工作。二是积极完善市与副中心财政体制。结合城市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了完善市与通州区财政体制和相关支持政策的意见,已报请市政府批准施行,切实增强通州区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三是以分类转移支付政策推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结合实施新的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市对不同区域转移支付政策思路,推动形成市与各区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工作合力。
3.关于履行财政监管职责有缺位、执行财经纪律手段偏虚偏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水平。研究制定了深化项目支出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大结果通报和问责力度。在编制2018年度市级预算时,通过事前评估确定不予支持和部分支持项目14个,不予支持资金3.2亿元。二是开展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了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就全面实施财政绩效管理的意见及工作规划广泛征求意见,印发了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选取教育和养老两个领域进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试点。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监管和财经纪律执行力度。指导和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健全内控制度体系,从管理架构、重点环节和业务流程入手,强化监督机制,有效防控风险。建立预决算、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级目录清单,推动财政资金更加规范透明运行。将市级6项大额项目资金纳入动态监控,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大动态监控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将动态监控延伸到所有区级、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就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出台督导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市级预算部门、各区财政部门在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中的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四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监管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专项检查,进一步修订现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管理办法,编制分级分部门指导性目录,严格划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边界,落实各市级部门、各区在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的主体责任。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将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全部列入财政预算,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公开、决算信息公开、绩效信息公开、年度购买计划公开。五是将财政规范化管理向基层单位延伸。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全市乡镇财政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集中支付、政府性债务、信息公开、综合监管、完善体制等方面提出了21条抓规范的措施。
4.关于按照《党组工作条例》要求把方向、议大事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规范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对市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实行重要议题清单制管理,确保《党组工作条例》规定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三重一大”全部纳入党组议事决策范围。二是严格区分和把握局内不同类型会议的议事范围和边界。建立了局内不同类型会议的统筹安排及管理制度,厘清了局党组会与局长办公会、预算编审会、局领导专题会的议事范围及边界,防止以局内其他会议代替局党组会决策,确保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加大对党组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研究制定了局党组督查工作办法,实行适时预警催办、办理过程留痕、逐项对账销号、逾期扣分问责,确保党组决定事项得到有效落实。
5.关于对机关后勤人员精简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局在编后勤人员实行规范定岗和考核增效。严格按照市编办批复的工勤人员编制要求设置岗位,确保人员只减不增,并加强岗位绩效考核。在机关搬迁副中心后,结合市里的统一政策,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规范工作职责,提高后勤服务工作效率。二是在后勤服务保障上体现精简节俭原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从紧测算提出了约束性指标,进一步推动人员精简和经费节约。结合搬迁副中心后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进一步调整后勤服务的岗位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控制和节约成本。
6.关于思想政治工作跟进不够、青年干部反映思想交流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谈心谈话制度。局党组把谈心谈话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专门就加强谈心谈话作出规定,对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时机、方式、内容等进行引导和规范。就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将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局内党务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结合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集体座谈、个别征询等方式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征集意见建议90余条,将合理化建议纳入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二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与青年干部打成一片。对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做出制度化安排,党组利用“五四”等重要节点,听取青年工作专题汇报,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体座谈,不断改进和提升青年工作水平。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与各分管处室的至少一名青年干部或普通党员谈心谈话,当好干部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并为青年干部成长成才搭建多元化的平台。
7.关于干部离职现象增多、机关干部思想不够稳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稳定干部队伍加强研究分析。围绕稳住管好干部队伍作出制度化安排,确定由局党组定期研究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对近四年辞职、调出、提前退休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既把握近几年干部队伍没有大进大出的总体态势,也重点聚焦分析当前影响干部队伍稳定的倾向性问题,增强了做好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权。二是在稳定干部队伍上坚持思想教育引导为先。在干部经常性思想教育上突出了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等内容,基层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回顾成长经历、弘扬财政精神、践行职责使命,对个别申请离职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谈话引导和说服教育。三是严格把握干部离职审批的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离职管理的意见》,对干部离职实行严格审批、严格把控。对拟提拔的干部在任前讲清干部离职方面的规定,并签订承诺书。
8.关于基层党支部书记对应知应会的党建知识不熟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思想理论武装的深度和强度。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采取配发书籍、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辅导报告、现场观摩、知识问答、名词解释、制作“口袋书”等举措深化学习。对机要文件的集中传达学习、分头送达传阅、个别调阅学习等作出具体规定,提升了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二是围绕学习教育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检查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和查阅支部记录、学习资料、个人笔记以及随机提问等方式,检查各党支部的学习效果,把学习情况抽查结果与支部年度工作考核挂钩。组织部分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普通党员进行党建知识测试,有针对性地抓培训、补短板、促提升。三是进一步提升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在各党支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评选出7个优秀案例并在全局进行了宣讲。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如何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大讨论,总结推广有关党支部“加减乘除”工作法、“3-3-3”工作法、“每周问答,分享经验”特色学习法等先进经验,推动学习与工作深度融合。
9.关于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落实或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推动带动作用。局党组进一步强化“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组织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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