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有的老百姓因拆迁致富,有的频临倒闭的企业因拆迁而获得二次生命,也有的老百姓因拆迁而返贫,有的企业因拆迁而倒闭。为何有如此区别,就是因为每个人的维护权益的方式不同。北京英淇拆迁律师提示:拆迁过程被拆迁人一旦进入误区,则无法取得满意的补偿。
一、拆迁户应具备五种“意识”
1.抗压意识
被拆迁户大多是第一次遇到拆迁的人,压力来自八个字,威胁恐吓,威逼利诱。早期是所谓的政策宣传压力,告诉你早签协议早受益,早签字有奖励金。如果不签协议,会遭遇断水断电堵路,企业主会明显的感到频繁例行执法检查。严重的还会遭遇强拆。
2.鉴别意识
拆迁时会有工作人员与你谈话,询问你的心理价位,可能还会跟你说帮你争取点补偿。其目的就是说服你尽快签字,他们所说的“争取补偿”其实就是拆迁户应得的补偿。拆迁户要有鉴别能力,不要被拆迁方的花言巧语蒙蔽。
3.证据意识
拆迁户要收集哪些证据呢?一是拆迁方的证据资料,比如征收公告,补偿方案,拆迁方发放的其他书面资料,还有就是会以录音的方式收集拆迁方人员的重要讲话;二是整理自己的资料,比如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对房屋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建房时向相关部门缴纳的费用或罚款,相关部门出具的与房有关的书面资料。三是对证据的原件要给予特别的保存,给外人看一般只给复印件,原件只做核对时出示。
4.程序意识
很多拆迁户知道补偿标准不合理不合法,但如何提高补偿标准不知道,这就需要拆迁律师来助您维护自身权益了,如何利用法律程序就交给了律师去操作,对于拆迁户来讲要关注法律时效,不要让法律时效过了,否则就无法利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5.谈判意识
第一次遇到拆迁的人,总以为拆迁是法律行为,补偿标准法律上又有规定,所以认为聘请律师就是要打官司。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这样做不是上策,用法律程序搭建平台与拆迁方就补偿进行谈判,这样也能得到比较理想的结果。
二、被拆迁户最容易陷入的维权误区
误区一:惧怕官员,行政官司不敢打
结果:丧失了许多能够获得合理赔偿的有利机会
在中国行政诉讼往往存在立案难、胜诉难等一系列难题,但是“民告官”是《行政诉讼法》赋予我们的一项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北京英淇拆迁律师告诉大家,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与败的标准不在于某个官司的输赢,而是要看最终的补偿有没有提高,如果提高了,你就赢了。
误区二:“按兵不动”
结果:错过了有利时机,丧失了谈判好时机
好多拆迁户,都想与被拆迁人搞好关系,不想轻易出头。拆迁方不来找谈,自己也不主动出击。等到征收人或行政机关通知“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强拆”时,才发现大事不妙。到了法院或法制办,被告知已经过期了,无法受理。大家应该及时行使法律给你的权利,以免过期作废。
误区三:“钉子户”,以武力抗衡,以死相拼
结果:未得新房,先进班房
生活中经常见到或听到一些拆迁户武力对抗强拆事,有用砖头石块砸的,有泼污水汽油的,甚至双方短兵相接,互有伤亡的。拆迁其实对于“暴力抗法”,有些拆迁单位或政府并不担心(有的还盼着拆迁户这样做),因为,你的言行一旦过激,触犯了法律,正好借此先拘留。要么签协议出去,要么等着法律制裁。通过武力成功争取到高额拆迁补偿的案件少之又少。
误区四:提前报价
结果:价格报低,被拆迁方控制谈判
你要尽可能先从多方面了解拆迁方的情况。了解拆迁项目相关文件。价格不到时间千万不能报。一旦报价过早,发现邻居,亲属的价格都比你高,你想反悔,往上涨已经很难。因为你轻易的报价,拆迁方早已经记录在他的小本本上,他认为这就是你的心里预期。
误区五、找律师,图便宜,图宣传
结果:因小失大
虽然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无形的,但服务的结果是看得到的。不能光看律师代理费高低和名气大小,更要看他办过的类似案例,还要不轻易听信宣传,有的律师称两年400百个拆迁案件,这些都是不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