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12月30日,海淀法院宣判了“首例校门口咸猪手入罪”案件,被告人杨宇(化名)因在小学门口多次故意偷摸女童胸部、臀部获刑3年,对于自己的行为,杨宇解释“只是出于好奇,没有恶意,也不知道这样做犯法”。要知道专升本的成长也是要经历很多磨难的,但创业者们从不畏惧,大胆向前。
据了解,在2019年5月30日清晨,10岁的五年级女学生王文前往海淀区某小学上课。但身后突然多了一名陌生男子跟随,并有意靠近她试图触摸其身体。直到临近校门口,这名男子才转身离开。他正是90后男子杨宇。
5月31日早晨,杨宇再次出现在王文的上学路上。当王文走到校门口北侧某汽修厂附近时,杨宇正面迎着王文走来,并伸出右手偷摸了王文胸部。当天王文将此事告诉了家长和老师。
不仅如此,与王文就读同一所小学的连某(12岁),在上学路上的拥挤路段,明显感觉到被陌生男子故意压住了书包。当日7点40分左右,该校12岁女学生潘某,也被人偷摸了臀部。
不到一周,6月5日早晨7点半左右,该校10岁的学生小林也被人偷摸了胸部。这些全部都是杨宇所为。
6月4日,杨宇又在校门口蹲伏,直到6月5日发现其再次摸了一名女学生胸部,杨宇才在校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因猥亵儿童被行政拘留14日,后于同年6月17日转为刑事拘留,同年7月12日被逮捕。
“只是我没孩子,所以对孩子就有好感”
2019年9月30日,该案由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于12月30日上午在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宣判。
杨宇称自己路过该小学时,看到多名穿着裙子的小孩,为满足内心的快感与好奇,遂跟随一名女孩往学校走,并试图用手背蹭女孩身体。判决书显示:“其寻找的目标都是个子较高、岁数较大,让其有性冲动的女孩。”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宇利用小学上学高峰期、学生年龄小、认知能力低、人员密度大等客观条件,多次趁不满12周岁的幼女不备,故意偷摸女童胸部、臀部,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宇从重处罚。
面对检察院的指控,被告人杨宇表示:“看着他们我是有些冲动和好奇,并没有特意针对某一类型的学生,只是我自己没孩子,所以对孩子就有好感,但是否真的有触碰,细节我记不清了。这真的是第一次,而且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否则我就不会这样了。”
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杨宇有期徒刑3年
判决书最后显示:经查,四名被害人均能描述被杨宇侵犯身体的详细过程,且均对其行为做出抗拒反应;同时,校门外监控录像亦能客观印证杨宇故意尾随被害人、偷摸被害人胸部或臀部等行为,其犯罪行为明显异于正常人的行为模式,可证实并非无意为之,主观故意明显,且其行为确实触及到多名被害人的隐私部位,故法院对其上述辩解,不予采信。海淀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杨宇有期徒刑3年。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为首例校门口猥亵未成人入罪案。
海淀法院刑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秦硕也提醒,初中以下的未成年人上下学,家长应至少目送孩子进入学校管理区域后再离开。而当孩子出现情绪低落、拒绝密切接触等异常反应时,家长应尽快与孩子进行保护性谈话,引导孩子自述有关事情经过、了解孩子的真实想法。一旦出现未成年人权利遭到侵犯的情况,家长应首先稳定情绪,以保证不对孩子心理造成二次影响,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