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近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导下,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对北京市物业服务评估监理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及其48家会员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49份。
经查实,2012年至2016年期间,协会组织行业内具有竞争关系的会员单位,多次通过会议、邮件等方式,就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收费标准形成一致意见,对未执行收费标准的会员单位进行通报,组织会员单位签署执业承诺书,要求会员单位 “严格遵守收费标准”,以上事实存在组织会员单位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48家会员单位知悉上述相关情况,并在物业服务评估监理业务中以达成的收费标准为依据收取服务费用,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
考虑当事人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中发挥的不同作用及垄断行为的性质和持续时间等因素,对协会处以35万元罚款。对48家会员当事人分别处以2015年销售额7%、5%、3%的罚款,累计罚款219万余元。
市发改委强调,在价格放开的情况下,行业协会、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定价,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发改委将进一步关注民生热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排除和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秩序。(来源:北京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