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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布全面深化改革计划 推出117项改革措施

2022/6/8 10:36:53发布57次查看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消息,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从九个方面推出了117项改革措施。1、构建推动减量发展的体制机制;2、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3、深化科技文化体制改革;4、以更大力度扩大对外开放;5、改革优化营商环境;6、完善城乡治理体系;7、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8、推动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9、推进社会民生领域改革。
通知全文: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重要举措的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决策部署,更高举起改革开放旗帜,推动新时代首都改革开放取得新成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推进首都减量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彰显首都特点,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依靠改革开放为首都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激发创新活力,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上推动首都实现新发展。
二、构建推动减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1.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减量规划引导机制,结合分区规划、控制性详规编制,细化各区减量任务清单,制定建设用地减量实施方案,建立年度减量计划实施管理制度。
2.建立减量发展实施倒逼机制,制定实施生态控制线和城市开发边界管理办法,明确减量发展实施标准,严格限制集中建设区外存量改造和新增建设用地,倒逼集中建设区外城乡建设用地减量。
3.建立减量发展激励机制,落实规划分级管理制度,在区级层面构建规划实施统筹机制,制定减量发展奖励政策,激发各区减量发展的积极性。
4.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机制,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地方立法,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监测评估、监督考核、政策激励等制度,确保生态控制区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5.建立城乡建设用地供减挂钩机制,制定建设用地拆建比、拆占比管理办法,严格先减后增,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供应与减量腾退的时序和数量。
6.建立健全建筑规模管控机制,完善建筑规模控制管理措施,制定分区建筑规模指标、职住比管控引导标准。
7.建立建设用地战略留白引导机制,严格用地功能审核,功能不清晰的用地作为战略留白用地控制。
8.创新减量发展的项目实施模式,总结大兴“乡镇统筹”、朝阳“一绿试点”政策创新,建立以规划实施单元为基础、以政策集成为平台的区域统筹机制,构建区级集成政策、镇级统筹实施的工作机制。
9.建立建设用地精细化利用机制,实行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对项目竣工、投达产及使用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和绩效评价;推广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办法;完善闲置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定期开展各产业园区、国有企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评估,建立人均产值、地均产出等效益指标评价标准以及能耗、水耗、排污等环境指标评价标准。
10.完善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机制,制定“村地乡管”管理措施,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强化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土地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构建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使用标准体系。
11.健全严格控制增量机制,实施新修订的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健全一般制造业、区域性物流基地、专业市场等退出机制,制定促进“腾笼换鸟”的支持政策。
12.建立城市有机更新机制,完善城市有机更新政策体系,分类、分区域细化腾退空间资源再利用准入标准,加强管控,促进腾退空间资源合理配置使用。
13.建立减量发展责任落实机制,制定减量发展监督考核办法,把减量成效纳入各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考核。
三、完善京津冀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14.完善京津冀交通领域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多节点、网络化交通格局;深入落实推进京津冀民航协同发展实施意见,创新北京“双枢纽”机场运营模式,创新北京新机场临空经济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打造国际一流的航空枢纽。
15.健全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合治理和协同保护工作体系,深入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动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动永定河、潮白河等协同治理和生态修复。
16.落实产业转移重点承接平台建设意见和产业疏解配套政策,完善强化规划引导管控、推动重大合作项目落地、促进先行政策交叉覆盖等共建共管体制机制,推动建立产业转移、共建产业园区的税收分享机制,巩固提升“4+n”产业合作格局,培育壮大一批协同创新和产业合作平台。
17.依托京津冀区域医联体逐步推动建立三地转诊机制,完善三地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医学影像资料共享工作质控规范,组织实施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促进价格合理化。
18.推动完善京津冀健康服务业特别是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扩大养老机构医保互联互通和养老补贴试点范围,支持有实力的养老服务机构输出品牌和管理经验。
19.创新城市副中心综合管理体制,在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新型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机制、城市管理体制等方面探索更大力度的改革,提升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20.出台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地区整合规划,完善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控的体制机制,切实打破行政壁垒、增强统筹协调。
21.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作共建等方式,推动城市副中心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产业向廊坊北三县延伸布局。
22.健全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对接协调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共建跨区域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和成果转化平台,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延伸覆盖、国家重大创新资源协同布局。
四、深化科技文化体制改革
23.深化部市会商、院市合作等央地协同创新机制,为在京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24.完善“三城一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聚焦中关村科学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学城;突破怀柔科学城,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搞活未来科学城,打造全球领先的技术创新高地;优化升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首都创新驱动发展前沿阵地。
25.加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改革力度,进一步发挥中关村改革“试验田”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和系统推进新的改革试点。
26.支持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管理运行机制,吸引集聚一批战略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其高水平创新团队来京发展,赋予新型研发机构人员聘用、经费使用、职称评审、运行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27.完善首都高校高精尖创新中心建设机制和配套政策,打造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高地。
28.完善市属国有企业创新考核机制,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大力发展高精尖产业。
29.完善资金投入、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空间用地等配套政策,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等10大高精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及土地、人才、财政等3个综合配套政策落地,培育和发展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
30.制定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构建科技创新基金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引导激励机制,完善落实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在京落地转化。
31.构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缮、利用的有效机制,统筹推进中轴线申遗保护,创新大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实施路径和机制政策。
32.建立健全文化与科技、金融、信息、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结构升级、业态创新、链条优化,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
33.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政策体系,创新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
34.深化市属媒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35.深化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
五、以更大力度扩大对外开放
36.鼓励外商投资高精尖产业,落实国家分步取消汽车制造行业外资股比及整车厂合资数量等限制,支持新能源汽车项目落地。
37.深入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服务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
38.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模式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放宽或取消限制措施,探索建立来华就医签证制度,完善跨境自驾游监管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在本市提供工程咨询服务等。
39.出台支持新兴服务出口、重点服务进口等系列服务贸易政策,进一步扩大本市新兴服务出口和重点服务进口。
40.明确京交会定位,丰富京交会功能,完善办展办会机制,创新组展组会模式,深化市场化运营探索,建立京交会网上交易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京交会”。
41.落实国家对金融业开放整体部署,加快首都金融业开放步伐,鼓励在京设立外商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允许外资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转让交易。
42.鼓励在京设立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吸引更多外资法人银行、保险公司在京发展,支持合资证券公司发展。
43.争取允许在京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获得结售汇业务资格,允许开展外汇即期及衍生品交易;支持在京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支持在京机构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
44.争取设立国际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新发展绿色金融工具,允许境外投资者直接参与试验区内绿色金融活动。
45.支持在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并争取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服务。
46.探索文化贸易金融服务创新,探索设立文化创新发展基金,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47.争取试点允许在京设立的外商独资旅行社、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旅行社从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48.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京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专业护理服务机构。
49.建立健全鼓励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发展体制机制,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等政策,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机制,推进国际高端科技资源与北京创新主体合作。
50.深化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加快推动关检深度融合;全面落实通关“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广“汇总征税、自报自缴”方式,提高货物通关效率;争取扩大144小时过境免签国家范围,扩大自助通关人员范围。
51.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争取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52.完善文化“走出去”“引进来”统筹合作机制和渠道,搭建文化展示交流平台,办好品牌文化活动,展示国内外优秀文化,讲好“中国故事”“北京故事”,大力发展跨境文化电子商务,搭建文化贸易公共服务平台,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增强国际影响力和文化辐射作用。
53.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打造链接全球创新网络和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的关键枢纽,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
六、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54.搭建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总门户,完善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功能,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贯通的政务服务“一张网”。
55.编制网上办事清单,2018年底前实现1673项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力争2020年3090项全部实现“一网通办”。
56.依托政务服务网开发建设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零门槛、零限制”入驻,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中标、网上评价,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
57.按照“便民利民、应并尽并”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服务热线整合,逐步实现全市“一号通”。
58.完善审批体制机制,优化审批部门设置,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探索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59.构建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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