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0月16日)上午,北京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科兴)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疫苗之益”和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称,关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发生异常变更”一事,科兴控股已提起法律诉讼以撤销“通过伪造公司印章和董事会成员签名”而做出的工商变更申请。
北京科兴称,科兴控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sva,科兴控股)的高级管理层及全资子公司科兴控股(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科兴)的合法董事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以撤销“非法”向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提交的有关香港科兴董事变更及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提交的有关北京科兴董事变更的“伪造文件”。
此前的10月10日,北京科兴公告称,其于10月8日发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发生异常变更”。而香港科兴董事尹卫东、王楠的签名以及香港科兴公章被不法分子“伪造和使用”,造成了这一情况的发生。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不是北京科兴第一次表示香港科兴公章和尹卫东签名被“伪造”。北京科兴公告中称,今年4月到5月潘爱华等人已经通过伪造香港科兴公章和尹卫东签名称北京科兴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名章、财务专用章遗失作废。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换领了北京科兴营业执照,并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申请重刻了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
关于香港科兴公章和尹卫东签名被“伪造”,北京科兴工作人员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8月份在香港那边的变更,还没有鉴定证明,但是5月份在北京这边换领证照重刻公章时伪造的印章和签名是有鉴定的。”
而一位接近潘爱华方面的人士则向记者表示,潘爱华以北京科兴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名义,在《法制晚报》做了遗失公示,并且同时向北京市工商局做了三种五章的补办申请。他同时表示,疫苗之益和官网的内容,不能代表北京科兴,“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公司权利,而北京科兴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都是潘爱华。”他说,“无论是从工商行政管理暂行规定,还是从法定代表人行使民事权利,都是合法合规,并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流程严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