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境)外公司参与中国境内业务的增多,来自国(境)外的文书在中国使用的频率也越来越高,而国(境)外文书在中国使用,必须先办妥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在国内使用前必须办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之后才能在中国有效使用。
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公证书系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与国内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一:大使馆认证申办程序:
1、认证文件在进行大使馆认证前,必须先经过当地的公证员或者公证律师进行公证
2、其次向所在国的外交部或者授权机构进行认证
3、最后把文件送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第二:大使馆认证提交资料:
1、当事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
3、委托书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
4、公司文件认证提供公司法人身份证明
5、领事认证的文书
6、领事认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书
7、填写一份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第三:大使馆认证时间(仅供参考):
1、普通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
2、加急办理时间为:7个工作日
3、特急办理时间为:3个工作日,美国,英国,加拿大都可办理特急件。
例如,美国公司需要在国内办理分支点时,由于该公司是在美国成立的,所提供的公司文件资料是属于美国出具的,因此美国公司文件是不能直接用于在国内于办理其相关手续的。简单点来说,就是美国所出具的文件在国内是无法产生法律效力的,只有经过相关的公证认证的手续之后,才能流转两国之间使用。
美国公司文件需要在国内使用的情况有:
(1)美国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事宜。
(2)办理美国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变更。
(3)用于美国持有国内商标专利积极变更。
(4)以美国公司的名义在中国购置房产。
美国公司公证认证流程:
(1)美国国际公证律师对公司文件进行公证。
(2)把公证后的文件送往美国州务卿进行认证。
(3)最后把美国公司文件送往中国驻美国大使馆进行认证。
另外,若国(境)外公司与国内公司涉及官司纠纷,需要办理法律诉讼时,所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相关部门也会要求对其公司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
(1)如境外公司主体资格,注册证书、存续的文件、存续证明等。
(2)国(境)外公司委托国内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境外证据等。
对于国(境)外公司公证认证的法律依据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外国人寄给中国律师或者中国公民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所在国外交部或者其授权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才具有法律效力,但中国与该国之间有互免认证协定的除外。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