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导游证培训班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天旅导游培训
2017年北京导游考试为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2001年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的精神,国家旅游局决定自2002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导游证,并实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天旅导游培训换发新版导游证是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更好地强化和完善导游证的这一功能,突出监督和检查作用,以一种可以操作的手段,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天旅导游培训导游人员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导游人员在旅行社有完成担任的工作、遵守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义务,旅行社则有按导游人员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付给工资,并提供相应劳动条件的义务。“导游服务公司”是指从事导游人员业务管理、培训,并为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提供供需信息等服务的企业,在导游人员和旅行社之间起桥梁作用,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的人员,可以是专职导游人员,也可以是非专职导游人员,但都不是某一旅行社的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