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较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4.(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4.(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4.(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4.(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四)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五) 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七)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七)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提出申请,由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我公司现有以下会计师事务所转让:
转让海淀会计师事务所
转让海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带两名合伙人,公司干净无异常,无需变更,接手就可以做业务,有需要的可以直接联系
转让通州17年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所
转让通州17年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带两名注会师,人员可以留靠。具体详谈,只出过一份报告,非常干净
转让朝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让朝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干净无异常、双证注会师、五名人员、底稿齐全、实际地址300平米左右可用、可迁走、租金价格可商量、挂靠费2万一年、带有两个车牌、一个保留一个跟着公司走
转让昌平区会计师事务所经营10多年的
转让昌平区会计师事务所经营10多年的,公司优质,变更周期短,地址可用。公司资料干净,账本齐全,税务正常,可以随时变更交接。价格美丽动人,非诚勿扰,想了解详情可以致电我,微信同号。
办理会计师事务所新注册协助找股东,一个月左右落地加执业许可,提供地址,本公司操作过多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及转让,经验丰富,渠道成熟。有需要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转让收购及需要人员的,可以随时联系我:1731013290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