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标志在认证方式、程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标准及iso 14024《环境管理 环境标志与声明 i型环境标志 原则和程序》标准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施,与各国环境标志计划做法相一致,在与国际“生态标志”技术发展保持同步的同时,积极开展环境标志互认工作,目前已经与德国、韩国、日本以及澳大利亚签订了环境标志互认合作协议,已成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技术壁垒的有力武器。为促进企业可持续生产战略的实施。
北京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中规定“投标的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产品的加5分”。中国环境标志已经与澳大利亚、韩国、日本、新西兰、德国、泰国、北欧等国家环境标志机构签署了互认合作和代理协议,同时中国环境标志也已加入到gen(全球环境标志网)、ged(全球环境产品声明网),成为环境标志国际大家庭中的一员,这为中国企业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辉标族承诺:如因我中心的原因,造成被咨询组织不能1次性通过认证/认可,我中心将退还组织所付的咨询费用(包括由于第1次认证/认可没有通过而额外产生的认证/认可费用),并将免费继续辅导组织,直至通过认证/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