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导游考试培训为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2001年颁布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旅游局第15号令)的精神,国家旅游局决定自2002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导游证,并实行导游计分制管理。天旅导游培训换发新版导游证是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更好地强化和完善导游证的这一功能,突出监督和检查作用,以一种可以操作的手段,推动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2017年外语导游考试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依据《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领取的导游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导游证只限持证人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和买卖。导游证由国家旅游局规定样式规格(附件一)并统一印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天旅导游培训
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同时,天旅导游培训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颁发导游证和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导游证和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wu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