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印刷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12年度北京地区印刷企业统计工作。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结合年度核验工作做好2011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字〔2011〕433号)精神和全国印刷统计报表制度,我局决定于2012年第一季度开展2011年北京地区印刷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统计范围
1. 出版物印刷企业;
2. 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
3. 包装装潢印刷企业;
4.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
二、 填报内容
1.从事出版物印刷业务的企业,填报
(1)《印刷生产情况年报表》;
(2)《印刷生产设备年报表》;
(3)《单位基本情况》;
(4)《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2.从事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填报
(1)《单位基本情况》;
(2)《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3.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填报
(1)《单位基本情况》;
(2)《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
三、 上报方式
2011年统计年报采取网上直报方式。印刷企业登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点击“印刷企业年度核验”,进入“新闻出版统计网上直报管理系统”,输入单位号、密码即可填报。
四、单位号和密码
1.单位号可在“新闻出版统计网上直报管理系统”中点击“查询单位号”,输入企业名称和填报类型(印刷)后取得,初始密码“111111”。出版物印刷企业直接填报《印刷生产情况年报表》、
《印刷生产设备年报表》、《单位基本情况》;出版物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的企业填报《单位基本情况》;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填报《单位基本情况》。
2.所有企业在填报《新闻出版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时需重新用“单位号+cw”(如ys********cw)登陆填报。
五、上报时间
请相关企业在进行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年度核验的同时上报统计数据。
六、填报要求
各印刷企业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做好数据上报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统计年报数据的填报情况将作为印刷企业2012年年度核验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对在统计工作中迟报、拒报、伪造、瞒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填报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北京印刷协会e-mail:bjyskw@sina.com
北京印刷协会电话:66036437,66036436,66036875
传真:66037300
联系人:褚长荣、吴若红
(办公时间9:00-11:30 13:3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