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应当统一包装、分级包装。包装纸张应当透明。”在昨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出了9条具体修改建议。
内务司法委建议《草案》增加烟花爆竹包装的规定:“本市许可销售的烟花爆竹应当统一、分级包装。包装纸张应当透明,统一标注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以及防伪标识等,同时要有规范的燃放说明、正确的燃放方法、警示语、示意图等。”
内务司法委主任委员郑刚认为,给烟花爆竹穿上透明衣服,可以让市民购买时一眼就识别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