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居住证办理流程
办理北京居住证的流程如下:
1. 申请人需要满足北京市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准备相关的资料;
2. 申请人由聘用单位向其注册地所在区县人事局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定核发;
3. 北京市人事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发放居住证。
二、北京居住证办理流程的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三、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
北京居住证办理条件包括:
1. 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2. 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