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生态环境质量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反馈邮箱liwenfeng2013@yeah.net,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前。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39612 低空数字航摄与数据处理规范;ch/t 6003 车载移动测量数据规范等文件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环境质量遥感监测的技术流程、数据准备与预处理、监测信息提取、质量控制与成果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航天遥感、航空遥感、地面遥感技术(传感器包括但不限于多光谱/高光谱成像仪、高分辨率相机、热红外相机、激光雷达等)进行区域范围内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相关指标和计算参数的遥感监测。
遥感监测技术流程:
首先,开展遥感等基础数据预处理,生成基础数据集;其次,提取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胁迫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关键参数;最后,对关键参数数据进行质量控制,服务于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监测要求:
1.生态系统格局监测指标包括遥感解译得到的各土地覆盖类型分布、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分布、河流自然岸线、有水河流和总体长度、湖库自然岸线和总岸线长度。土地覆盖分为一级类6个,二级类23个,具体类型划分体系参见附录 a。
2.土地覆盖类型分布提取要求在土地覆盖分类体系构建基础之上,根据地物形状、大小、颜色、纹理等特征建立地物解译标志库。按照“所见即所得”原则,进行自动化解译,并进行目视解译调整,提取面状目标地物不小于 100 m2,线状地物不小于 10 m。分类基础之上,通过野外核查检验遥感判读的准确率,并对结果进行修正与优化。要求一级分类精度不低于 95%,二级分类精度不低于 90%。见附录 b。
3.以各行政区作为评价对象,分别提取对应的遥感监测指标。
成果管理:
1.监测成果包括经过预处理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土地利用/土地覆盖分类图集,以及以各行政区为单元的遥感监测信息统计表。
2.遥感影像和分类图集的数据格式与存储满足如下要求:a) 遥感影像命名方式:bj_ei_**_l3.tiff,其中**为补充信息,包括高分影像缩写(如 gf2)_景中心经度(如 e116.384,小数点后 3 位)_景中心纬度(如 n39.905,小数点后 3 位)_数据获取日期(如 yyyymmdd,如 20210801,表示影像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 日);
b)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
3.以各行政区为单元的遥感监测信息统计表,各指标保留两位小数。
质量控制:
1.对监测数据需执行过程检查和最终检查。过程检查要求作业人员进行 100%的自检、互检。
2.遥感数据选择要求分辨率、影像获取时间、影像云量覆盖满足要求,见 5.1,5.3,5.5。
3.遥感数据预处理要求结果精度满足要求,见 5.2,5.4,5.6。
4.生态系统格局、质量、服务、胁迫各监测指标提取完全按照规定流程,满足规定精度要求。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生态环境质量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意见反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