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强制标准实施已经3个多月,但是北京的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仍然大量出售标识不合标准的玩具。
有些玩具的包装上既无产地也没有年龄标识;也有些出口转内销的玩具附上的是日文、韩文或者英文标识。对于行业标准,不少零售商缺乏认识,进货时并未注意玩具是否附有适用儿童标识。
新标准对安全标识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如一些玩具因性能、尺寸和特征等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这类玩具应附加“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安全标识;对一些小零件和含小零件或者弹珠、小球的玩具,在玩具或者包装上应有明文警告或者直接贴上年龄警告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