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发明的超重力法制备纳米碳酸钙技术,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授予专利权(专利名称:超细碳酸钙的制备方法;专利号:95105343.4)。
北京化工大学将该专利技术分别许可广东广平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此后,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批准,北京化工大学将该专利权让与新加坡纳米材料科技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合格并于18卷17号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北京化工大学除上述国内外企业外,没有许可任何其它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也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理该专利技术的实施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凡假冒北京化工大学名义及假冒该专利技术的行为,均构成对北京化工大学名称权和名誉权的侵犯,北京化工大学将保留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
新加坡纳米材料科技公司在中国境内将该专利技术分别许可山西华新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盛大纳米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巢东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蒲江化工厂等四家企业实施。
前述六家国内企业拥有合法实施该专利技术的权利,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实施该专利技术生产纳米碳酸钙均属侵权行为,新加坡纳米材料科技公司将保留追究其侵权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