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检假有每月一天,法律明确规定孕期产假可以休98天外加30天奖励假期。休产检假时是不需要开具证明的,但部分公司要求产检需要提供产检证明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
一、北京产检假有每月多少天
北京产检假一共一个月,每月有一天的产检假,孕期第八个月有两天的验孕假,孕期第九个月或以上都是有四天的验孕假的,但预算有两天的验孕假。产假的数量一般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孕妇朋友可根据实际情况请假。同时,不同的公司可能对于产检假也不一样。北京市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将享受到国家规定产假98天加上30天奖励假,一共为128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个月至三个月。
产检假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二、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总之大家去产检就把各种资料都留下来,有个说法总比没有的好。
三、产检请假扣工资吗
产检请假扣工资是违反国务院相关规定的,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既然计入劳动时间就必须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扣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