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自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等五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涉及约2000家企业。其中,包装印刷等企业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不高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10元/公斤;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40元/公斤;其他情况的收费标准为20元/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