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京籍学生其父母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可以正常参加中考,在通过考试后可以上高中。非京籍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1)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扩展资料:拟在京参加中职学校考试和录取的“随迁子女”考生应在报名同时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1)父母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父母与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3)父母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