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内设机构、直属分局是省级及以下国税局和地税局合并完成后的一项重点任务,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各省税务局将相继公布新设机构,这也反映了税务征管服务的新动向,直接关系到亿万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昨日公告称,根据税务总局批复成立了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反避税调查局、12366纳税服务局,相对应的对外名称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税务分局,属于北京市税务局派出机构。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其他省市也将有相应的派出机构设置,但职能并不完全一样。
北京税务局公布了直属四个税务分局具体职能。其中第一税务分局负责列名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大企业完善税务风险防控体系,实施专业化管理和提供个性化服务工作。
大企业税收收入占中国整个税收收入比重较大,仅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重点大企业集团(包括1000多户大企业,也被称为“千户集团”)收入总量就占全国税收收入的40%,因此大企业税收征管服务一直是税务部门工作的重点,此次设立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也意味着税务部门继续加强大企业税收服务与征管。
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具体职责是,负责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参与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负责驻华使(领)馆和离境退税管理工作,负责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指导出口退税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出口退税业务规模较大,2017年全国出口退税总计13870亿元,同比增长14.1%,因此设立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可以更好地服务和管理出口企业退税工作。此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也专设分局负责当地的出口退税工作的政策执行和指导工作。
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具体负责反避税管理工作,承担反避税行业联查、集团联查和协助、谈签与执行税收协定相关工作。
此前北京市国税局设立的分局主管国际税收征管,其中一项工作是反避税,但此次单独设立反避税调查局,这意味着反避税工作力度较之前明显加大。
近些年,为了打击跨国企业逃避税行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主要国家进行税收协作,签署了《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加大打击跨国企业逃避税行为力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2015年我国税务部门开展专项反避税调查立案265件,结案188件,对税收增收贡献580亿元。这一金额是2009的27倍多。
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主要负责的是,税收政策咨询服务、税收知识库和纳税服务平台的运维、纳税服务投诉和涉税违法举报的接收转办等工作。
此前的北京市国税局的分局中也有单独负责12366纳税服务,这次延续此前分局职能设置,更好地服务纳税人。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首席研究员汤继强表示,税务部门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坚决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等规定,眼睛向内攻坚克难,机构该撤销的撤销、该降格的降格、该合署的合署。通过精简规范,我国税务组织体系正在实现“创新型重构”,有效促进机构职责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