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地税局党组研究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联合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标志着全市地税系统内部监督转型升级迈出新一步。
早在2014年,北京市地税局党组就率先在全国省级地税机关中成立直属稽查局联合纪检组,对权力相对集中、廉政风险较高的4个直属稽查局进行归口综合监督。此次《工作办法》的出台,也在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推进归口综合监督,凸显五大变化:
一是与时俱进,修订职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融入《工作办法》。将原来对基层党组的“协助推动”职责变化为“协助推进”职责,凸显党的十九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是扩大监督,延伸关口。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将全系统8个直属分局全部纳入联合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落实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求,实现对直属分局全体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三是重设架构,理顺关系。改变联合纪检监察组隶属关系,由“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变化为“在党组的领导下、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突出联合纪检监察组代表党组发挥“探头”作用。
四是减员增效,实现双赢。撤销8个直属分局监察科,整合纪检监察干部资源,归口管理问题线索,统一监督执纪标准,增强了纪检监察部门独立性、机动性和严谨性,提高了监督执纪工作质效。
五是创新方式,精准监督。联合纪检监察组将更加注重对“关键少数”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对各直属分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评议,定期对信访举报和监督执纪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梳理。综合形成年度考评报告,对各直属分局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画像”,为市局党组精准“施治”提供参考建议。
来源:清风北京
编辑:tf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