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北京市法院党的建设和政治工作会议上,来自全市三级法院的21位法官被授予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称号,首都法院专家型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完善。
据北京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毅介绍,在坚持评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本次评选在评委中增加了检察官和律师的代表,评委来源更具代表性和多样性。为确保专家的质量,除任命为法官后从事审判工作年限略有放宽外,其他申报条件与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的申报条件相同。
记者从当选名单中发现,本届审判业务专家均为从事审判工作10年以上,在各自审判领域审理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具有相当理论研究水平的资深法官。
如,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审理了方是民(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案,判决书说理透彻,得到学者、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并经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面向全国播放。二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杨子良撰写或主编了《国有资产刑法保护研究》等7部著作,近300万字。还有得到社会和业内普遍认可的知产法院审判一庭法官芮松艳,前不久她当选了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两次参评的大兴法院民四庭庭长康临芳表示,作为一名远郊区法院的法官,这次能够当选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不仅是其个人的荣誉,更是对广大基层一线法官工作的肯定。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万明介绍,“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审判业务专家评选是首都法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一环。本届评选后,全市法院专家型人才(含审判业务专家、信息技术专家)队伍将扩充至44人,涵盖法院各主要审判业务领域和信息技术领域,覆盖高中级法院和大部分基层法院。杨万明表示,全市法院将以此次推荐评选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专家型后备人才体系建设,完善专家型人才参与审判决策等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提高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据悉,到2018年底,首都法院将评选60名左右的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和10名左右的北京市法院信息技术专家,并加强专家型后备人才的梯次培养,努力建成北京市法院专家型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发挥各领域专家的“智库”和引领示范作用,为首都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榜
单
第二届
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
刘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刘行,男,汉族,1975年出生,江苏沭阳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承办了涉“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的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案件。撰写的北京市华东电子研究所诉门头沟区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案行政判决书,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调研成果丰富,执笔起草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政案件疑难法律问题调研报告》,获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执笔起草北京市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和《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为相关类型案件的审理提供规范指引。出版专著《行政审判依据》,合著《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败诉案例判解研究》,参与撰写《行政审判实务教程》、《行政诉讼证据前沿实务问题研究》等实务书籍六部,发表法律随笔、时评二百余篇。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陶志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法官
陶志蓉,女,汉族,1971年出生,四川江油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曾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工作,长期从事民商事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和审判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较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先后获得北京市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 “优秀共产党员” 、“北京市法院先进法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其多次担任全市重点调研课题的执笔人,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北京市及全国法院系统获奖,有多篇学术论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2003年起被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聘请为首批兼职教师,被最高法院评为 “支援西部法官培训工作先进个人。工作之余,该同志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妇女儿童保护工作,因工作突出,于2014年获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荣誉称号。
范跃如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
范跃如,男,汉族,1972年出生,河南商丘人,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他参审了宝马股份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异议复审纠纷案等一批有影响的复杂案件。在《中国法学》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法学论文20余篇。撰写的《现代司法理念视角下的民事程序选择权研究》等7篇论文分获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一、二、三等奖。执笔的《关于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的调研》等10余篇调研报告获北京市委市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年度调研成果一、二、三等奖。独著的《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研究》获北京市政法系统首届高层次人才论坛 “优秀研究成果二等奖”,是北京市高级法院专著类唯一的奖项,是我国当前第一部系统、深入透视和剖析劳动争议诉讼制度的专著,填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在该领域研究的空白。
周军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周军,女,汉族,1966年出生,河北保定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她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分会会员,北京市女法官协会理事,国家法官学院首批入库教师、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经常受邀为全国法院、公安、检察机关、律师协会以及京城知名院校进行专题培训和讲座。曾被先后被授予“青年岗位能手”、“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多次获评北京市一中院嘉奖、“审判管理质量奖”、“优秀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先进个人”等荣誉。出版著作有《警察出庭作证指南》、《警察出庭作证教学培训示范》(dvd)等。
郭燕枝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郭燕枝,女,汉族,1966年出生,山东烟台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先后审理了不予执行英国糖业协会仲裁裁决案、王新强等30人与北京锦绣大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总结提炼“要件分析方法”,对指导法律适用发挥重要作用。主持起草《第三人撤销之诉十条基本处理意见》等50余个规范性文件,参与完成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法律关系研究》、中共中央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立法研究》等多项立法课题。合著出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等著作,《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研究》等多篇学术论文发表于法学核心期刊。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多次荣获北京市一中院嘉奖、“审判管理质量奖”、“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杨子良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杨子良,男,汉族,1970年出生,江西抚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先后承办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案、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受贿案等具有全国影响的大要案。2011年担任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2012年获北京法院第一届司法业务技能比赛刑事专业业务标兵称号,同年入选“全国法院法官教学师资库”。曾获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二等功1次,嘉奖4次。在《法制日报》等媒体发表专业文章60余篇,参与最高院关于诈骗类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起草和调研,出版专著《国有资产刑法保护研究》一书,主编《刑法适用与审判实务》、《理解与适用》、《刑法办案通典》等书。
白松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
白松,女,汉族,1967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她多年来一直负责医疗纠纷专业化审判工作,曾参与多项法律法规的立法讨论,参与国家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多个专业课题研究,经常为专业院校、医疗机构、卫生行政机构、医学会、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组织的培训班授课,撰写多篇论文、案例发表在多家报纸、杂志、核心期刊上,被业内誉为法官“白大夫”。因在医疗纠纷专业领域的建树,其被聘为国家法院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中国医院学会法制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北京市卫生法学会理事及北京市医患和谐促进会理事、首都图书馆法律主体专家顾问团成员等。两次荣立二等功,七次荣立三等功,多次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评为第七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标兵”、“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获“北京市双先法官”称号、“五一劳动奖章”、“2016北京榜样”年度提名奖。
葛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葛红,女,汉族,1973年出生,山东单县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她承办了“3q大战”不正当竞争案、“苏富比”未注册驰名商标案、北京市首例专利说明书侵害著作权案、涉及执行和解协议债务人之间互诉的福霖公司合同纠纷案。案件多次入选全国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北京市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多篇案例在《人民司法》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先后参与了九本法律著作的组织及撰写工作,本人著作字数达20余万字。完成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等调研报告,得到最高院和市高院的肯定。撰写的文书曾获得市高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评比一等奖。先后在中美知识产权论坛、全国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座谈会等中外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多次为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北京农林科学院科研人员、文化创意企业代表等授课。被中国传媒大学聘为客座研究员,并被聘为该校文法学部法律硕士业界合作导师。
王海虹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王海虹,女,汉族,1967年出生,江西吉安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她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先后承办了辽宁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受贿案、中国核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康日新受贿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原副主席杨刚受贿案等一大批重大案件,积累了大量审判工作经验。她积极参与研究死刑案件、专案或疑难复杂案件,针对涉众型案件、涉诉信访类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双打”等专项类案件进行专门总结调研,出色地完成了对基层法院审判业务指导。她深入调研并形成《关于在刑事审判中贯彻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关于被告人自报身份问题》、《关于经济犯罪赃款物处理机制》、《关于经济犯罪案件缓刑适用》、《关于侵财犯罪法律适用前沿问题》、《关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矛盾化解机制》等多份调研报告。
黄海涛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黄海涛,男,汉族,1977 年出生,江西抚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撰写的多篇论文获得法院系统内外多个奖项,如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一等奖等;撰写并发表了四十余篇论文,其中在《法律适用》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了10篇。其中,《民事诉讼中的疏明责任初探》、《法院调解真实原则质疑》等在法学界引起了一定的反响与关注;参与的《关于建立民事诉讼欺诈行为制约机制的调研报告》等多项调研课题获得市高院肯定,并多次奖项;参与了多项省部级调研课题研究工作;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民事诉讼法学实践问题研究》的专著一册。
宋毅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宋毅,男,汉族,1972年出生,山西忻州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他深耕商事审判领域,共审结商事案件1500余件,2015年结案数量居北京法院商事业务口第一名。主持三中院民四庭工作以来,积极推行“3+3+1”合议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得到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院高度肯定与认可。2016年将改革推广至民事审判领域,民商混合收案后民四庭各项审判数据仍名列前茅,表明改革经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他勤于钻研,理论造诣较深,执笔起草的调研报告在《新华内参》、《政法内参》上刊载;发表有关公司法的研究文章、案例分析二十余篇,撰写的司法改革理论文章在《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
霍振宇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
霍振宇,男,汉族,1977年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他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审判技能,注意积累审判经验,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在办案一线从事行政审判工作十六年,审理了大量各类型在全市或本辖区有社会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曾出版个人学术专著《行政登记与司法审查》,合著著作4部;论文所获最高奖项为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