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蒲长廷)4月18日下午3时,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奖金成功兑付。市民傅先生、张先生等获奖消费者现场领取了5万元奖金。按照规定,领奖的同时还须缴纳20%个人所得税,也就是5万元实际到手4万元,将在本月底前打款到本人同名银行账号。此外,提醒消费者参与一次开奖后,要留存好抽奖发票原件或开具电子发票,兑奖须用原件。
摄/记者 柴程
4月18日下午,中奖消费者傅先生、张先生等携带身份证、中奖发票等资料来到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对资料进行了现场核对,并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看到,申请有奖发票兑奖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电子发票,则需要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打印件。并且,兑奖过程中,发票印制厂工作人员检验发票真伪时均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随后出具鉴定证明,确保发票真实有效。
摄/记者 柴程
据现场兑奖的北京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兑奖必须提供发票原件,目前已经有中奖人出现“找不到发票”的情况,这样就无法兑奖,所以,特别提醒市民,注意保存好发票原件。
中奖者傅先生表示,在得知自己中奖后很激动,他的中奖发票是于2018年1月18日在北京北航招待所支付住宿费268元后索取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了解到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国税推出了有奖发票活动后,积极参与,没想到首轮二次开奖就幸运地中了奖。
摄/记者 柴程
中奖者张先生表示:“自从北京国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以来,我们再出去消费都会比之前更有意识地去索取发票,同时,这次有奖发票的一次开奖,通过手机微信或者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就能参与,奖金实时到账,比以往刮奖的形式更加方便灵活,也增加了我们的参与热情。”
中奖须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中奖信息官网、微信公布
4月10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举办了2018年首轮有奖发票二次开奖,对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3月1日期间参与一次开奖且满足条件的发票进行了抽奖,十张发票分别获中五万元奖金。中奖名单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和北京国税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了公布。
据悉,北京国税目前已在餐饮业、住宿业等九个行业进行了有奖发票试点,有奖发票采用两次开奖。消费者取得发票后,可通过支付宝发票管家或“北京国税”微信公众号有奖发票模块参与一次开奖,中奖奖金将即时充入支付宝余额账户或微信零钱。个人消费者还可以登记个人实名信息申请参与二次开奖。
北京国税有奖发票负责人表示:“有奖发票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有效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北京国税4月1日实施试点行业扩围以来,有日均985人次,1825张符合条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成功参与开奖,在4月10日举行首轮二次开奖后,有奖发票参与量更出现了显著提升,日均参与抽奖3132人次,参与量增长至6389张,较4月10日举办二次开奖前增长了2.5倍。截至4月17日晚八点,有奖发票扩围17天以来的参与量已经达到67537张,参与人数达33919人,累计发放奖金16.5万元,超过扩围前四个月参与量和兑付奖金的总和,也希望有更多的消费者踊跃参与我们的活动。
“2018年,我们还将在7月10日和10月10日分别举行两次二次开奖,最高奖金将提升至20万元。”据北京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二次开奖兑奖时需要消费者提供中奖发票原件,提醒广大市民消费者参与一次开奖后,要留存好抽奖发票原件或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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