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签署的“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和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当说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3.清算组“记录确认通知书”的成员;
4.根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法院的决定被撤销或者破产,行政机关下达封闭令的,应当另行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者行政机关下达封闭令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违反《公司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公司登记的决定。
5.确认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通知的报纸样本;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文件;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可以在清算之前收回您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以及您想要支付的款项。
公司注销常见问题答疑
B:公司注销前,股东或者老板从公司借的钱一直未归还,怎么处理
A: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缴纳个人所得税哦。
借给个人股东,注销的时候还未偿还,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借给企业员工,注销的时候还未偿还,依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等往来科目
B:公司注销,如果已经是非正常户了,税务已经非正常了,如何处理
A:税务已经非正常,被纳入了非正常户的话,需要先进行补税申报,去税务局解除异常,缴纳对应的罚款和滞纳金。只有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的注销程序进行注销办理。
B:注销一定会查三年账吗?
A:首先给出答复:不一定,一般情况下不会。没有税法规定明确说企业注销要查账,而且必须查三年账,这个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你的企业正常经营申报,然后确实有原因需要注销办理,这种情况下税务局只会配合纳税人,做好税务清算注销流程,不会有查账一说。之所以大家会有这个说法,是因为根据《税收征管法》中规定说“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此大家会有这个误判。
有关公司注销相关事项您已经清楚了!所以不用担心企业注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