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表明,123个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执行情况较好。资金使用遵守“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相关支出比上年分别下降25.71%和8.57%。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包括25个单位未合理编制其他收入预算,造成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资金8368.23万元。10个单位的收入、结余资金违反规定在往来科目核算,涉及资金3739.02万元。16个单位未按规定安排使用事业基金补充单位收入,涉及资金2.76亿元;1个单位实际使用事业基金仅为预算数的2.57%。31个单位的61个项目当年全部未支出,也未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调整,涉及预算资金5713.41万元等。
二是决算草案编报方面,88个单位在编报部门决算时未将已执行政府采购的18.32亿元支出列入决算,未将应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的1.72亿元列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决算。此外,部分单位未按照要求填报并公开绩效目标。3个单位的7个项目已填报绩效目标但未进行公开,涉及预算资金2.11亿元。13个单位的31个500万(含)以上项目、4个200万(含)以上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共服务项目,未填报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9.05亿元等。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组织整改。
(北青报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