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数年,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再次更新,聚焦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生活性服务业、城市运行服务类产业,进一步深化、细化管理措施。
新版禁限目录共作73处修改
近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北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等22个市级相关部门对《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2015年版进行了修订,并于近日印发,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召开发布会,对《目录(2018年版)》予以公布解读。
本次修订根据修订内容,新增了市安全监管局、市民防局等7家单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目录》管理措施除外事项中未明确的,各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功能定位、产业发展、人口调控等因素,可组织论证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在内容方面,修订后的《目录》突出精细化管理,相较于《目录》(2015年版)共作了73处修改。其中,聚焦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生活性服务业、城市运行服务类产业,进行进一步深化、细化管理措施。
采矿、制造业等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减半
据介绍,北京执行《目录》四年多来,在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录》实施以来,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效果明显,截至目前,北京不予新设立或办理变更登记业务累计2.03万件。2017年,《目录》从严调控的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等新设市场主体数量较《目录》实施前的2013年减少近一半。
而在北京新设市场主体中,科技、文化、信息等高端服务业占总量的近一半。
《目录》实施后,新设市场主体逐步从在城六区聚集转向城市发展新区聚集。总体看,第三产业投资趋向海淀、朝阳、东城、西城区,第二产业投资趋向昌平、大兴、顺义区。空间布局逐步优化,2017年,“三城一区”所在区的科技服务、信息服务业新设市场主体占总量的47%。通州区信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金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分别增长76%、48%、33%、21%。
2018年上半年,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快于全市gdp增速。其中,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业等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6%、18.3%、7.8%,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率约60%,带动作用明显。
不过,《目录》的执行中仍然遇到一些问题,包括部分行业禁限范围还有待进一步调整、细分,部分禁限管理措施还不够明确、规范,《目录》执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等。
看点1 不再批准三级医院增床位
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置的仅提供对内服务的门诊部、诊所以及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举办的中医诊所除外);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现有建筑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原址翻建且不增加编制床位总量和地上建筑面积的除外)。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五环路以内,禁止新设三级医院(面向国际交往中心服务的中外合资合作医院除外);不再批准增加三级医院的编制床位总量;位于中心城区的医疗机构在规划建设新院区时,应适当压缩中心城区的编制床位数量。
在全市范围内,医药制造业禁止新建和扩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
看点2 不再扩大高教办学规模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不再新设立中等职业学校、不再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办学规模、不再新增占地面积、不再增加建筑面积。
普通高等教育:不再新设立或新升格普通高等学校、不再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包括实有办学规模和国家批复办学规模)。中心城区不在原校址基础上向周边扩展,不再新增占地面积。
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及生态涵养区,除疏解项目外,不再新增占地面积。
成人高等教育:不再扩大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考助学的面授教育规模;不再新增招收京外生源为主的成人教育机构和办学功能。
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不再新设立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再扩大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考助学的在京面授教育规模。禁止在人防工程内设立托儿所、幼儿园。
看点3 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
对照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3”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调整为目前“1+4”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4”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其中,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看点4 高端制造业配套细分支持
今年来,北京积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陆续出台了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本次修订与此紧密衔接,注重从产业链条、综合竞争力角度进行把握,区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链条环节,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环节予以细分支持,避免“一刀切”。
举例来说,在制造业中,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全市范围内对研发、中试、设计、技术服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细分支持;对新能源车整车、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制造等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不予禁限;在化学纤维制造等7个大类的禁限管理措施中,对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为航空航天、军工和国家重大专项等配套项目予以除外,不予禁限;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申办建筑业相关资质时予以支持,不予禁限。
看点5 符合规划配送点不受禁限
考虑到民生保障和城市运行,这次对符合区域布局要求的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产业,保留了适当发展空间;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细化修订。
比如,在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中,对保障城市运行的食品制造不予禁限;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保障城市运行项目不予禁限。再如,三环路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并将符合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服务居民生活的末端配送网点等除外。考虑到便民服务,对东城区、西城区汽车清洗服务,及中心城区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不再禁限。
看点6 禁止人防工程设幼儿园
此次《目录》的修订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结合,根据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目录》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住宿业,设立幼儿园、游乐厅、网吧、残疾人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对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禁限管理。
同时,为保障首都空气质量,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维修实行了禁限管理,中心城区增加了对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禁限管理,引导新增功能和产业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
此外,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也被考虑进《目录》修订之中。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简化相关资质申办和工商登记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办建筑业资质,本次修订后,取消了区政府开具相关证明的环节,不再让企业为开证明东奔西跑。
城六区主要禁限措施(部分)
批发和零售业
●东城区和西城区禁止新建和扩建批发业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禁止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的商业设施
●东、西、北四环和南三环路以内,禁止新建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的商业设施
住宿和餐饮业
●禁止使用地下空间从事商业性经营,禁止使用居民用电、居民用水从事经营,限制新建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餐饮企业
房地产业
●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住宅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房及老旧小区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东、西、北五环路和南四环路以内,禁止新建酒店、写字楼等大型公建项目
教育
●普通高等教育不在原校址基础上向周边扩展,不再新增占地面积
卫生
●东城区、西城区:禁止新设医院、门诊部和诊所;不再批准增加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总量和建设规模
●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五环路以内,禁止新设三级医院;不再批准增加三级医院的编制床位总量
■ 背景
禁限目录推动首都功能疏解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是我国首个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目标的产业指导目录,它明确北京新增产业和功能底线,从源头上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严格的禁限,推动非首都功能的疏解。
第一版《目录》于2014年面世,距今已4年,2015年该《目录》进行了修订。2017年,国家印发了有关疏解的控增量、疏存量政策意见,党中央、国务院批复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国家发布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行业类别进行了细化和新增,部分类别的名称和范围也作了调整。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北京开展了新一轮《目录》修订工作。
■ 释疑
《目录》修订越来越严还是放松?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本次《目录》修订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牛鼻子”,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生活性服务业、城市运行服务类产业,进一步深化、细化管理措施。本次修订不是放开,而是细化和完善。
总体看,《目录》(2018年版)涉及禁限行业和比例与《目录》(2015年版)保持一致。由于2017年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较2011年版进行了细化、增补和调整,所以,《目录》禁限比例相应有所变化。如果按照2011年版行业分类口径折合比较,《目录》(2018年版)全市层面、中心城区禁限比例与《目录》(2015年版)保持一致。
为何禁止核心区新建住宅项目?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核心区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强环境整治、保护古都风貌、优化提升首都功能意义重大。按照整体保护、人口减量、密度降低的要求,采取修缮、整治等方式,有序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宜再开展大规模房地产开发建设。《目录》(2014年版)就明确规定,核心区禁止新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住宅类项目(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文物保护区改造除外)。2018年版修订予以延续。
教育是否会因《目录》受限?
据介绍,《目录》(2018年版)对基础教育等公共服务不予禁限,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占地面积,普通高等学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考助学的面授教育规模等作出有关禁限管理措施。
其表示,压缩部分教育功能,进行增量管控,不代表限制北京教育整体发展,而是通过引导教育资源的合理分布,优化教育结构,强化首都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进一步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