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房网康老师
据深圳坪山政府在线官网5月12日公告显示,将按照建筑物实际用途配置相应的基础设施,从规划层面把已有、已批的商务公寓纳入普通住宅体系,先行先试统筹配备公共基础设施。
当看到这条消息,大家肯定心中惊呼,商务公寓纳入普通住宅这不就是北京正在严打的“商改住”吗?坪山属于深圳,深圳公开叫板北京政策出现完全相反的两个声音,这个剧情多么喷血。
更喷血的还有!
5月9 日,江南都市报报道,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江西省人民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允许非住宅商品房项目调整转型。允许未开发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按规定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允许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和已建成非住宅商品房按规定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进一步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交易和经营成本,鼓励企业或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可由当地财政部门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市县可对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业主按规定给予户籍入户等政策支持。允许将商业办公用房改造成公寓,在符合消防、环保、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将商业办公用房按规定改造成商业用途公寓(soho)。对符合城市燃气铺设有关规范的soho项目,允许铺设燃气管道,按照民用住宅收费标准收取水、电、气费用。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融资支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正常融资给予支持,加大对个人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贷款支持。
江西省的一连串眼花缭乱的政策组合,既不遮遮掩掩,也不犹抱琵琶,而是针锋相对,直指北京3.26商业办公产品商改住,是从开发,销售,贷款等全方面来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好在房地产政策现在有个因城施策的提法,否则就出现了政策打架的精彩。
虽然还不能说政策打架,但国务院的政策却是真正的发布了,去年六月三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写到: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看来,因城施策不是没有问题,城市间政策相反也没有问题,但是城市跟国务院政策完全相反就不能说不是问题。相信,这几天还会有新的城市会加入争端,好戏渐入佳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