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6日,《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在京发布。 杜燕 摄
《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今天在京发布。根据最新目录,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2014年7月,北京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目录明确了新增产业和功能的底线,从源头上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清单式严格管理,是中国首个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目标的产业指导目录,标志着北京城市发展将告别聚集资源求增长的路径依赖,走出一条疏解功能谋发展的新路。
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本次修订,突出精细化管理,相较于《目录》(2015年版)共作了73处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强化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
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明确了新的城市发展格局,北京城市副中心是北京新两翼中的一翼。对照新版总体规划提出的空间结构,将原“1+3”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3”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调整为目前“1+4”的分区域差别化禁限管理(“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4”指在执行全市层面措施基础上,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其中,首次将北京城市副中心单列,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业等行业提出了禁限管理措施。
对高端制造业配套类产业予以细分支持
北京积极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陆续出台了高精尖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本次修订,注重从产业链条、综合竞争力角度进行把握,区分传统产业、新兴产业的链条环节,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精尖产业和环节予以细分支持,避免“一刀切”。例如,在制造业中,除东城区、西城区外,全市范围内对研发、中试、设计、技术服务等非生产制造环节均予以支持,不再列入禁限;对新能源车整车、新能源专用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制造等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不予禁限;在化学纤维制造等7个大类的禁限管理措施中,对涉及国家和本市鼓励发展的新材料产品,为航空航天、军工和国家重大专项等配套项目予以除外,不予禁限;对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在申办建筑业相关资质时予以支持,不予禁限。
对保障城市运行和民众日常生活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细化
最新目录中,比如,在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业中,对保障城市运行的食品制造不予禁限。另如,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等保障城市运行项目不予禁限。再如,三环路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物流仓储设施,并将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服务居民生活的末端配送网点等除外。考虑到便民服务,对东城区、西城区汽车清洗服务,及中心城区五金家具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不再禁限。
利企便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要求,简化相关资质申办和工商登记流程,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比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申办建筑业资质,在《目录》(2015年版)中,需要注册所在地的区政府开具生产环节不在中心城区,及建筑业非公司主营业务的证明。本次修订后,取消了区政府开具相关证明的环节,不再让企业为开证明东奔西跑。
强化生态环保和安全管理
为保障首都空气质量,对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维修实行了禁限管理,中心城区增加了对普通货物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禁限管理,引导新增功能和产业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
《目录》修订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巩固工作成果,根据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目录》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从事住宿业,设立幼儿园、游乐厅、网吧、残疾人活动场所。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对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实行禁限管理。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将严格执行好《目录》,做好执行跟踪、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及时开展重大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