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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织密“天罗地网”,追逃追赃这些年取得如下成果

2022/12/3 11:57:39发布50次查看
2017年8月31日,第19号“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回国投案。 本报记者 戴冰摄
2018年1月,朝阳区落实追逃政策,为主动投案自首人员(左一)办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18年4月19日,外逃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罗某(右一)到海淀区纪委监委投案自首。 盛慧摄
“市纪委市监委将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设立第十七纪检监察室,专司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既当‘指挥员’‘调度员’,又当‘研究员’‘战斗员’。通过改革,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力量强了,机制顺了,信心足了,士气旺了,成为彰显北京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成效的亮点之一。”前不久举办的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上,本市在改革试点中推进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实践探索,赢得了学员们的一致点赞。
2017年以来,按照中央纪委和中央追逃办统一部署,本市将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纳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党对追逃追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坚持首善标准,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全市上下交出一份亮眼的成绩单——2017年共追回在逃人员32名(境外15名、境内17名),其中列入中央追逃办台账的7名,“百名红通人员”1名,“红通人员”3名,追回人数是2016年总数的2倍多;追赃金额1000余万元,冻结涉案房产28套,追赃金额及冻结涉案房产套数实现历史性突破。同时,阻止外逃嫌疑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1人。2018年1月至4月,全市共追回在逃人员10人,开局良好。特别是今年4月,在市追逃办的统筹指挥下,海淀区纪委区监委在一个月内,连续将在逃12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辛某和在逃6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罗某成功劝返投案自首,进一步巩固了追逃追赃工作成果。
“北京市将一刻不停歇地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建立健全‘追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符合首都特性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模式,推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硕辅表示。
1.合成作战 织密“天罗地网”
八年一案 人脸识别助力追逃
“崔某在山东省济宁市被抓获!”今年1月25日,恰逢周末,东城区纪委区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干部赵阳接到电话后,立刻停止休假投入工作。
崔某的情况,赵阳早已烂熟于心——
8年前,在北京市原崇文区房地产经营管理中心下属某公司做出纳的崔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原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同年3月,原崇文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三年。上诉期间,因崔某怀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崔某潜逃,数年杳无踪迹。
就在抓获崔某的一个半月前,东城区纪委区监委经过反复分析论证,综合是否是“红通”或中央追逃办挂账人员、是否明确未逃出境内、是否可能用宽严相济的政策加以感化、是否可以对其他在逃人员发挥震慑作用等标准加以考量,一步步缩小范围,锁定了包括崔某在内的6名重点追逃对象。
此后,东城区纪委区监委协调公安户籍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等多方力量,加强重点排查,特别强调使用人脸识别等新型智能技术手段。经调查,崔某潜逃至山东后,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新身份证明,摇身一变从北京户籍变为山东户籍,并在当地组建了新的家庭。
当监测到崔某的会计证信息有更新后,办案人员迅速与崔某母亲取得联系,询问相关情况,反复讲解劝返政策,加大劝返力度。
崔某在山东落网两天后,终于回到她阔别近八年的北京,返京途中向办案人员说得最多的就是“后悔”二字。
一案八年,中途历经原崇文区和原东城区两区合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开等大变革,案件承办人也几经更换,但追逃工作人员从未想过放弃。东城区纪委区监委第九纪检监察室干部郭欣还记得崔某的案卷从档案室取出时的样子,“厚厚的几摞案卷里,很多人的字迹叠在一起,纸都卷边了”。
这是东城区2018年打响的追逃“首战”,也是全区自2017年以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强化追逃追赃工作的缩影。据了解,2017年东城区共追回在逃人员6人,其中“红通”1人,中央追逃办挂账1人,成果较2016年大幅提升。
实践探索表明:为追逃追赃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进一步增强了合成作战的机制优势,有利于织密追逃追赃的“天罗地网”,提升追逃追赃工作效率,再一次彰显了“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的坚定决心。
“零线索”突破
量身定制劝返方案
家属是在逃人员最亲近也最信任的人,能够争取到家属对追逃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往往对劝返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朝阳区去年追回的7人中,有4人为劝返自首。
“我们为每个在逃人员量身定制追逃方案,有针对性地选择追逃策略,坚持做到因案施策、一案一策,确保精准发力。”朝阳区监委委员、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区追逃追赃办公室副主任李英辉说。
回顾自己经手的案件,让朝阳区纪委区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区追逃追赃专案组成员郭孟雄印象最深的是外逃18年的刘某某落网的情景。去年8月30日,刘某某在84岁老父亲的陪同下,来到朝阳区纪委区监委投案自首。“老人白发苍苍,拄着拐棍走路颤颤巍巍,把儿子亲手送到我们手里。”
刘某某出生于1971年,26岁在某信托投资公司做交易员时,通过非法手段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银行账号,先后挪用公司公款400万元,害怕行迹败露,他一逃就是18年。
郭孟雄回忆,“去刘某某父母家那天,我们冒着雨在小区门口等了3个多小时才见到他们。经过沟通发现,刘某某前几天还来过他父母家。但他父母、妻儿始终被蒙在鼓里,根本不知道他做了违法犯罪的事。”
此后,专案组紧紧扣住其父母是老党员、接受党多年教育这一特点,决定对其父开展政策宣讲,耐心地传达党的政策和中央精神,可谓“踏破了铁鞋”、也“磨破了嘴皮”,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另一个成功劝返的案件中,在逃人员佟某某,在担任某乡政府出纳期间,利用自己手中掌管现金支票和各种印章的职务便利,以直接从银行提取现金不入单位财务账,涂改票据等手段贪污公款80万元。此后,他一直隐姓埋名在工地搬砖,只能远远地看着父母,事后他告诉办案人员,在逃期间自己一个整觉都没睡过。
专案组依托农村干部乡土观念重和家族观念强的特点,针对其长期逃亡未能成家立业,父母年事已高却无法回家尽孝的现实,成功说服其父母联系到佟某某,帮助劝说其归案。
“政策宣讲、心理疏导和顾虑排解等工作一般不会立即产生效果,我们需要根据个案情况不厌其烦地反复做工作,前往在逃人员家里开展思想工作的次数平均都在7次以上。”朝阳区纪委区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区追逃追赃专案组成员李振先说。
去年8月31日,本市首个从西方国家成功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外逃18年后回国投案自首,这一案的成功办结也离不开办案人员宽严相济的政策感化。办案人员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逐步化解刘常凯心结,打消其思想顾虑,坚定其回国投案决心,配合国内安排,克服种种阻挠,最终被成功劝返。
实践探索表明:做好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必须加大精准追逃力度。坚持一手抓个案,一手抓协调,聚焦重点案件,综合运用劝返、遣返、缉捕等追逃方式,精准施策,持续发力,重点突破,推动形成强有力的战斗力。
发动“朝阳群众”
让外逃人员无处藏身
朝阳区纪委区监委办案人员一方面发挥在逃人员家属的劝返作用,使其消除顾虑,配合工作;另一方面,发挥周边群众的作用,运用多种技术手段将不听劝返的在逃人员缉拿归案。
外逃人员张某某曾担任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某所协税员。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伪造虚假缴税材料,并擅自在征税业务系统进行违规操作,将本不属于“满五唯一”住房标准的房屋按照此标准征税,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500余万元,并收取好处费50万元。
当张某某被立案传唤时,她却未出现。
专案组经过分析认为,张某某孩子年幼,不会与家人长期分离,很可能藏匿在北京。于是,专案组先后九次前往张某某父母居住地,沟通协助劝返工作。
“家长表面上说我们很想让孩子回来,讲政策的时候,他们也流眼泪,但是他们最后还是选择了隐瞒。”郭孟雄回忆。
2017年10月,专案组发动在逃人员疑似藏身地的周边群众提供其行踪,最终接到朝阳群众举报线索,称张某某可能在其父母出行期间出现,随即专案组展开跟踪和蹲守。
这又是一场硬仗。
郭孟雄和李振先在门外蹲守了约七八个小时,“我们当时也没有确定她就在里边。但我们选择了坚持,在最后一刻她出现了。”
归案后,张某某向办案人员忏悔,“现在信息化这么发达,不可能逃哪去了。应该尽早面对,我现在想面对都晚了。”
实践探索表明: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必须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同时,还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强大监督力量, 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积极性,协助提供相关案件线索,方能打赢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这场“人民战争”。
宽严相济
劝返外逃行贿人员
外逃人员李某原为某地产公司过户专员,在为他人办理房屋纳税过程中,与丰台区地方税务局某所工作人员勾结,通过提供虚假纳税申报材料达到不征或少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的目的,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人民币175万余元,为此行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8万余元。
2016年3月,相关人员因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后,李某闻讯潜逃出境。
丰台区纪委区监委成立专案组,对李某的基础信息进行深入细致的摸排,了解到其弟弟仍在国内工作,丰台区纪委区监委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次做其弟弟的工作,通过其弟弟,将国内当前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形势和宽严相济的政策传递给身在国外的李某。
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细致的工作,李某于今年3月1日, 从澳大利亚回国投案自首。“这是党的十九大后,本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行贿受贿一起查精神,成功从境外劝返的第一个外逃行贿人员。”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七纪检监察室主任宋斌说。
实践探索表明:受贿与行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瓜”,必须坚持零容忍。在追逃追赃工作中,既要抓受贿外逃人员,也要抓行贿外逃人员,双管齐下,方能继续巩固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形成的强大震慑,进一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2.制度创新 攥紧“追逃”铁拳
充实追逃追赃机构人员力量
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创新。
市追逃办在人员配备方面,保持和加大力量投入,保留原来从事追逃追赃工作人员,将具有追逃、办案工作经验的转隶同志调整充实到十七室,形成一支追逃追赃专业化队伍。
各区纪委区监委在监察体制改革中,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因地制宜,由专门的纪检监察室或案管室负责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建立专兼职工作队伍。
其中,朝阳区设立区追逃追赃办公室,最大限度整合了全区反腐败力量,负责统筹全局工作。区纪委区监委与区公安分局进行对接,组成追逃追赃联合专案组,调动专业力量和专业手段,开展协同作战,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工作局面,使分散的工作力量得到有机整合,攥指成拳,形成合力,进一步推动了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顺畅衔接,使追逃追赃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制度优势更加凸显。
“我们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参与联合专案组,将之前分散在各个承办人那里的案件集中到联合专案组专门负责追逃;在逃人员到案后,案件再交由原承办人继续办理;专案组人员除了追逃追赃以外,不负责其他办案工作,便于集中精力专门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区纪委常务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追逃追赃办公室主任高大中介绍。
区追逃办成立后,每周都召开例会,由追逃办主任听取专案组上周工作汇报和本周工作安排,及时分析研究解决追逃追赃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根据工作进展随时调整工作部署,督导专案组抓紧工作节奏,确保追逃追赃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按期完成追逃追赃工作任务。
一案一策精准追逃追赃
2017年3月17日,外逃3年“红通人员”邓世英回国投案;同年6月22日,外逃8年“红通人员”叶丽宁回国投案;一周后,外逃17年“红通人员”刘梦平落网归案……
回顾梳理过去一年的“红通人员”落网,不难发现“一案一策”、“一案一档”、重点案件专班专责等追逃追赃工作措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市追逃办坚持一手抓个案、一手抓协调,以追人为核心,聚焦重点案件,特别是“百名红通人员”案件,加大协调督办,将分散的工作力量有机整合,攥紧拳头,雷霆出击,形成强有力的战斗力,一批积压多年的重点、难点案件得到有效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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