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17日讯 近日,北京市商务委发布“京商罚字[2017]第07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清椿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因违规被没收违法所得44.3186万元。
信息显示,2017年3月27日至7月10日,北京市商务委对北京清椿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询问。经查,发现北京清椿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但经营时间均未超过1年,认定违法所得共计44.3186万元。
北京市商务委表示,北京清椿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决定没收北京清椿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44.3186万元,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