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办理?
单位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一般分为七步:
(1)用户注册;(2)录入单位信息;(2017年12月28日之后(含)在市工商局新注册的企业只需录入“单位名称”系统自动显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信息。)(3)填写单位开户信息;(4)确认住房公积金缴款方式;(5)打印开户申请表;(6)到选定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审核;(7)汇缴住房公积金。
2、如何办理单位开户手续?
首先确定您单位的工商注册时间,建议您先进行网上注册。
(1)2017年12月28日之后工商登记的单位
2017年12月28日之后(含)在市工商局新注册的企业已经同步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手续,第二个工作日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可查询到单位登记号。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主页右侧“单位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输入单位名称后,系统自动显示在市工商局注册的信息,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2)2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所选管理部办理开户登记手续(无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017年12月28日之前工商登记的单位通过网上登记办理单位开户
①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主页右侧“单位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按网页提示指引录入单位的基本信息。推荐单位采取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经办人在网上准确录入付款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生成申请编号和委托银行收款编号,打印《单位网上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2)2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②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打印的表格,到所选择的管理部柜台完成登记确认手续。
(3)通过管理部柜台办理登记开户
①单位经办人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网”首页“常用下载-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单位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开户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202)2份,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②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载有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证件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填写的表格,到所选择的管理部柜台完成登记确认手续。
(4)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方式、主动汇款方式。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采用转帐支票方式。
3、单位注册页面上“普通用户”和“认证用户”有什么区别?
答:(1)“普通用户”指首次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的注册单位;(2)“认证用户”指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陆的单位。
4、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采用哪种方式?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采用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主动汇款等支付方式。首次缴存住房公积金建议采用转帐支票方式。
(1)单位登记、开户同时办理首次汇缴的,在到管理部登记确认前登陆中心网站首页“常用下载-表格下载”下载《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一份,根据表格内容填写相关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持“转账支票”在管理部柜台现场办理单位首次汇缴住房公积金。
(2)单位登记、开户同时不办理首次汇缴的,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按网页指引进行汇缴人员信息填写。选择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选定托收日3个工作日前完成银行托收授权手续,银行自动托收完成单位首次汇缴的住房公积金。也可携带“转账支票”或主动汇款方式在柜台现场办理。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北京地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企业自由选择);其它性质单位缴存比例为12%。
(1)新建住房公积金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中自由选择(无需提交说明);
(2)已建住房公积金企业如需调整缴存比例,可在每年6月跨年清册申报时调整,无需提交说明(与企业是否亏损无关)。
6、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是否可以降低缴存比例?
答:企业可在5-12%中选择缴存比例。如果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以进行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需经本单位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并补交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交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有:(1)《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原件;(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表决通过的决议及文件,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证明文件原件;(3)企业上年度(季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4)上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5)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复印件);(6)《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清册》(原件);(7)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计划(原件)。
7、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
(1)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两部分组成:
①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②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额和单位缴存额一般四舍五入至元)
(2)职工缴存基数是指职工个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以《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统制字〔1990〕第1号)规定为准。
(3)扣除项: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中可扣除以下项目:
①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②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③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④过节费;
⑤伙食补助。
企业单位工资总额中可扣除以下项目:
①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②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③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4)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月平均工资乘以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员工以第二个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计算缴存额;新调入员工以当月工资乘以缴存比例计算缴存额。
(5)原则上不得高于或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或下限。
9、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多少?如果职工工资是2010元,单位和个人应缴存多少?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当年发布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2000元。
2017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上年月均工资低于、等于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的,职工缴存基数为2000元,单位缴纳100元(2000×5%缴存比例),个人缴存0元。
如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2010元,职工缴存基数为2010元,个人缴存10元(2010-2000),单位缴存101元(2010×5%缴存比例)。
10、私营企业是否可以不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
不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为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所以单位应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11、个人能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吗?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直接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业务。个人需通过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委托的人才代办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12、单位有外籍员工,能否缴存住房公积金?
可以。参照国家对本国公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通过外籍员工的护照办理开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
13、为什么新入职职工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每名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入职职工可能在原单位没有办理减员封存手续,因此在新单位不能办理开户手续。待原单位办理完减员封存手续后再为其办理开户手续,并补缴相应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14、单位没有办理基数调整,现在是否还可以办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每年7月调整一次,行政事业单位每年1月调整一次。单位未及时办理基数调整的,需经所属管理部审核同意后进行调整。
15、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
(1)新旧账户均为市管公积金系统,职工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进行自动合并。
(2)因职工信息错误未能自动合并需查明原因:因现单位职工信息错误,需现单位进行修改;因原单位职工信息错误,需原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原单位或现单位均可到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
16、为职工多缴了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退回手续?
缴存单位为职工多缴存住房公积金,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通过主动付款方式将多缴款项退回单位账户。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多缴存公积金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写《主动付款申请表》、《提取申请书》,到所属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办理主动付款提取业务。
17、本人在东城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到其他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打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
若开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需本人持身份证明到单位缴存公积金所在管理部办理。
18、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能否委托代办?
可以代办。
(1)委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网点打印个人缴存证明。
(2)若委托人不是单位经办人,则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签字),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部或受托银行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19、如何开具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
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明原件、书面申请书到所属管理部办理。
书面申请书中,申请单位应写明需要证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申请开具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用途。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0、单位没有给我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进行维权投诉?
答:单位应该为城镇在职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没有给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您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收入证明(如工资条或银行流水)原件及复印件1份、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所在区管理部进行维权投诉。如果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您到单位开户的管理部进行维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