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住总集团公司党委进行了专项巡视。11月10日,市委巡视组向住总集团公司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警醒,迅速行动,充分认识巡视整改工作极端重要性紧迫性
态度端正,照单全收。11月10日下午,市委第三巡视组向集团公司党委反馈意见,对于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住总集团公司党委态度端正、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严从实从细从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直面每项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建立清单台账,整改一项销账一项。党委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整改措施、把握整改进展、修改整改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对号入座、对号检查、认领包干、分头落实;机关部室和二级单位群策群力,环环紧扣,高效推进。
高度重视,立即部署。集团公司党委在巡视反馈后第二天立即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成立12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小组成员达110人。之后50天时间内又紧锣密鼓的召开9次党委常委会、4次整改工作例会、3次纪委会,前后共计召开16次会议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最长的一次整改工作例会从8时至23时,历时15个小时。并且先后6次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选人用人问题和有关人员处理意见。
严肃认真,形成震慑。针对相关问题,集团公司纪委成立28个纪律调查组,调阅相关资料843件,谈话核实情况141人次,问责处理党组织2个,给予11名违纪党员领导人员党内警告处分,给予4名党员领导人员诫勉问责,给予7名党员领导人员通报批评,给予1人行政降职,2人提职无效,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涉及119人退回违规薪酬超发、外埠津贴等。50天时间内,集团公司制定和修订制度31项,二级单位制定和修订制度326项,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调整458人次。住总集团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引以为戒,形成震慑,广大干部职工纪律和规矩意识提高了,理想信念总开关拧紧了,落实首都国企责任和品牌意识增强了。
二、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整改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问题的整改
集团公司党委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会、召开全体领导干部大会,党委书记赴二级单位、重点项目宣讲,邀请党的十九大代表作报告等形式,在集团上下掀起党的十九大学习热潮。集团公司党委召开传达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专题会议,并完成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工作,将党的领导有机融入公司治理,切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修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增加管党治党指标;修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试点开展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构建“b+t+x”体系,汇编党建工作典型案例。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谋全局、议大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精神,以《住总集团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25项任务为重点内容扎实推进。坚决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书记蔡奇同志要求,坚决推动疏解整治促提升,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举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和“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专题学习会。集团公司召开全体领导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和贯彻“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会,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针对2个企业和5处地下出租空间未清理的问题。涉及单位党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成立专项工作组,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缜密部署全力推进,领导包干速战速决。2个企业已经完成搬迁,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5处地下出租空间已经全部完成腾退,完全实现疏解,并规范了房屋出租经营管理,制定了《房屋出租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二是针对资产质量不高和存在虚增规模、提前确认收入等问题。集团公司党委认真研判,重点谋划,认真分析了原因,对涉及到的相关二级单位在2018年经营者绩效指标中下达了深化考核指标,明确了考核方式,确定了完成时限。
对于已竣未结项目施工合同成本挂账问题,各相关单位已经根据所涉及的工程项目,综合考虑制定了各自结算清理工作方案,并将具体指标纳入本单位2018年经营者绩效指标中进行深化考核。对于不良资产问题,相关单位已经制定了整改盘活方案;完成坏账准备计提账务处理,从2018年调整计提坏账比例,与同行业企业比例相当,满足损失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在年终财务决算中予以核销。针对历史遗留工程潜亏挂账问题,涉及的单位已经制定了消化方案,按年度列出消化金额及项目个数,将逐年消化完毕,集团公司已将消化方案纳入相关单位2018年经营绩效考核。
(2)关于领导班子不健全,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
一是针对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人数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常委最早有7名,后调离1名、退休4名,调入1名,提任1名,目前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为4名,含1名中层干部。
二是针对集团公司党委延期2年未换届,党委会和经理层成员没有适度交叉任职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换届选举,待批准后再行落实,并且在酝酿党委成员名单时,考虑与经理层成员的适度交叉任职。
三是针对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由一人兼任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已向上级党组织呈送请示。
(3)关于党的意识淡漠问题
针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等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制定下发了《住总集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住总集团二级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经营者考核体系,增加了管党治党的责任指标。开展了“我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大讨论活动,集团公司担任党内职务的880多人参与讨论,使担任党内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三个清楚,解决两个问题。即:清楚自己担任党内职务的岗位职责、清楚集团公司和本单位党建工作情况、清楚自己所在支部和支部党员的情况,解决履职不尽责的问题,解决参与不积极的问题。完善了党校主体班次课程设置,增加了“百千万”、“大党建”等住总特色党建的内容。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
集团公司党委通过修订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的笼子,对“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情况加强监督,规范二级单位执行程序。集团公司党委修订印发了《住总集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审议修订了二级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实施办法。
一是针对个别单位首钢铁合金厂项目的问题。责令该单位加快推进前期手续审批工作,采用国有企业利用自有用地为政府建设棚改安置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政策推动项目实施,实现项目盘活。该单位修订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等2项管理制度和《党委会议事规则》等3项议事规则。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经调查核实后对该单位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集团公司党建分析专题大会进行了通报,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向该单位党委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
二是针对个别单位永续债贷款的问题。该单位已经偿还了永续债贷款,并未造成实际损失,但该单位擅自更改贷款方和贷款期限、利率,未履行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报告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该单位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分别作出书面检查。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再次重申严格遵守集团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已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融资、担保事项,如决策事项内容出现实质性变化时,需重新履行报告程序,如违反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关于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1)关于党组织建设极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部分党组织建制与党员人数不符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按照要求调整党组织建制,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针对个别单位党组织未及时进行选举的问题。该单位党委2010年设立至今未组织选举,因党组织隶属未在集团公司党委。现已完成隶属关系调整,已经严格按照要求将该单位党委调整为党总支建制,并启动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2)关于党支部工作不扎实问题
针对党支部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对在巡视期间巡视组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的通知》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讲好专题党课的通知》。2017年,集团公司党员领导干部、支部书记完成了全年党课讲授,其中专题讲授党的十九大内容的党课400余次,共覆盖11000多人次。制定印发了《住总集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具体责任,加大了考核分值权重,对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经营考核,从制度和经营绩效方面激励推动党支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理刊印了《住总集团基层党建创新案例汇编》供全集团所有党支部进行借鉴学习,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3)关于人才流失严重问题
针对集团党委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谈心沟通少、骨干人员流失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强化思想建党,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制定了《住总集团领导人员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沟通和教育引导工作,继续开展“百千万”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广大职工的向心力,增强集团公司凝聚力。
3.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程序不严谨问题
一是针对民主推荐沟通酝酿不充分等问题。集团公司党委修订了《住总集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新《办法》纳入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对集团原有制度不够严谨的部分进行了全面修订,充实了动议、民主推荐章节。对民主推荐结果的有效期、推荐方式、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等都进行了明确。
二是针对存在个别单位通过挂职锻炼“变相”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对反馈意见中提及的3名相关人员提拔任职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未经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2名同志,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免去其所担任的集团中层副职领导职务。对另外1名同志,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后,已调整了工作岗位。
(2)关于自设岗位不规范问题
一是针对集团享受助理待遇的干部与市国资委要求相比偏多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对集团公司享受助理待遇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了核查,有3名同志是集团党委研究决定享受助理待遇后报市国资委备案的,不符合市委组织部要求,1名同志学历为大专,应属破格提拔,未按要求在集团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报上级党组织同意。经集团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这4名同志的助理级职务。
二是针对二级企业设置顾问岗位的问题。对二级单位设置顾问岗位情况进行了核查,4名二级企业顾问中,1人已到龄退休。经研究,已免去其他3人的顾问职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二级企业中层以下岗位工作。针对1名领导人员免职顾问后参照总经理助理待遇领取薪酬长达10年的问题,已对超出标准的薪酬全部进行清退。
三是针对二级企业配备助理级人员过多的问题。经查,除已退休、离职、改任其他职务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其他人员全部免去了助理职务。制定印发了《住总集团二级企业(单位)总经理助理管理暂行办法》,对二级单位总经理助理职位重新进行规范设置。
(3)关于交流制度不落实问题
一是针对领导人员交流的问题。集团公司党委对涉及的领导人员逐一进行梳理,实际需要交流26人。经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已对12名集团中层领导人员进行交流任职;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本次不宜交流6人,其中3人任职年限较短,3人临近退休;8人将于2018年4月前完成交流。
二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视野不宽等问题。新修订的《集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选拔任用条件部分规定: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可以从集团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集团以外选拔任用,在交流部分规定除在集团内部交流外,可以与其他国有企业、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