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尹力)2017年至2021年间,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并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住宅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用。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办理暨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到上述内容。
针对建设集体租赁住房的建设,报告中提到,2017年至2021年,北京将供应100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同时明确了项目选址、居住配套、租赁运营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出台鼓励扶持政策。
目前,北京已协调金融管理部门,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下一步,将推动金融企业针对租赁保障人群的需求,研究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为集体租货住房提供金融服务和资金支持。
在服务和监管方面,集体租赁住房将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住宅工程与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同步交用。北京市住建委将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简化审批条件;强化租赁房管理,杜绝以租代售,构建规范有序的租赁市场秩序。
在审议时,针对实施振兴乡村战略过程中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使用,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建议,对集体建设用地应调整供地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利用好,在生态涵养区重点解决涉农企业、融合产业的刚性用地需求,在城市周边地区探索用于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租赁住房等建设。
针对传统特色村落的风貌保护,既要重视整体规划,又要注重单体建筑风格保护。因此,北京市级层面应根据实际居住需求,进一步明确农宅的建设标准;区级层面应根据区域特点,设计建设样板,供村庄选择。
报告中还提到,北京将加快补齐城市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统筹规划实施南部地区大交通体系建设,建立连通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河北雄安新区和新机场等重点区域的骨干交通网络。同时,在南部地区增加基础教育供给,引入优质医疗资源,完善公共文化体育和养老服务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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