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市加快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行动计划(2018—2020年)》正式发布。《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3年产业发展的目标:到2020年,本市的原始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更加健全;医疗资源溢出效应显著增强;产学研医协同创新体系初步形成;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500亿元。
部署20条重点任务
据介绍, “十三五”以来,北京医药健康产业规模增速逐渐回升,2017年产业规模达1630.8亿元,同比增长13.0%。医药健康产业已成为符合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目标定位,具备“高精尖”特征,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去年底,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高精尖产业指导意见”,提出了医药健康产业等十个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为企业的创新发展亮出“信号灯”。
为落实“指导意见”,今年初开始率先启动编制医药健康协同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指导意见”落地的实施路径。行动计划围绕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医疗资源溢出、提升企业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部署20条重点任务。
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
行动计划提出,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在部分前沿领域,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布局建设一批大科学装置,支撑原始创新成果培育。制定北京医药健康协同创新发展重点方向目录,重点支持干细胞与再生医学、脑科学与类脑、结构生物学等前沿方向,促进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以及医药健康与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融合新兴业态等领域发展。加强专业孵化能力建设。在生命科学园试点建设专业孵化器;在高校院所、医疗机构集中区周边推广新建专业孵化器;提升现有孵化器专业孵化能力。加快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提升建设。加强生命科学园提升建设。设立战略指导委员会,引进国际园区管理服务专业团队,完善专业服务体系。
此外,要提高临床研究与试验水平。加快建设国家及北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支持三级医疗机构设立研究型病房、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以多种合作方式建立临床试验协同网络、试点建设独立的临床试验医院等举措。优化医疗机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将临床试验和成果转化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和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出台医疗机构鼓励科技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保障承担临床试验任务的医疗机构科研用地等举措。引导医疗机构加快成果转化。协同医疗机构、企业,探索建立医药健康协同创新研究院,支撑临床机构成果转化;探索成立医药健康创新和转化基金等举措。促进医疗健康数据共建共享。建设全市统一、开放、共享的生物样本库、健康大数据中心和数字化临床研究网络等举措。
支持高端产品生产线落地
行动计划提出,将强化重点企业统筹服务。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跟踪服务,部门联动,对企业在研发、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及时解决。推动研发型企业创新发展。研究建立创新品种审批绿色通道,协调加快临床试验;品种成熟后,支持建设高端产品生产线,实现在京落地转化和规模化生产。支持生产型企业做强做大。加大对企业生产线改造升级、上市品种规模扩大、重点品种二次开发、国际市场拓展、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第三方研发和生产服务。为平台的技术标准国际化认证提供配套支持,对于建设国际标准的研发和生产服务平台提供资金、土地、厂房等配套条件保障。加快建立生产及专业服务平台方面。,在海淀、昌平区建设千升规模的生物药中试服务平台、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生物药10万升代工生产服务平台。
支持跨国公司在京发展。积极对接全球顶尖医药健康跨国公司,支持其在京建设总部和研发中心。推动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依托本市中医药领域高校院所,促进中医理论与现代科学融合。发挥龙头企业创新引领作用,加强中药新药研发、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
鼓励采购应用创新产品
在产业发展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医药健康产业列为主导产业的相关区要尽快制定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明确新增空间,加快产业布局。北部海淀区和昌平区要聚焦发挥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方面的科研优势;南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兴区,新增空间优先用于发展医药健康产业,进一步提升高端制造聚集优势。优化园区服务体系。加强本市专业园区评估,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提升服务能力。研发类园区要加强软环境建设,制造类园区要合理布局产业空间,加快“腾笼换鸟”。
鼓励采购应用创新产品。研究制定医药健康创新产品评价筛选标准和认定程序,形成医药健康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目录,鼓励市属医疗机构采购应用目录中产品。优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方式。加快制定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探索实行动态管理等举措。加快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从审评审批、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快制定实施方案。加大创新激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重大创新品种国内首先获批上市或在欧美国家获批上市、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相关区给予相应激励。
据悉,为了保障上述重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行动计划”从四个方面构建组织实施保障体系。包括建立市领导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本市医药健康协同创新工作;有关部门、相关区政府将结合实际,按照“行动计划”责任分工同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细化落实方案;强化人才支撑,继续引进、培养和支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人才团队;做好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统筹联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