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基金会
基金会和企业一样都属于法人,但基金会又区别于公司企业等营利性法人,主要有以下特点:
1. 法人
基金会和公司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能以自己的名义开展各种活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2. 非营利性
公司取得的利润,一般根据股东出资额向股东进行分配,但基金会的收入则不能向发起人、理事、监事、工作人员等进行分红、分配,全部财产只能用于机构发展。
3. 公益性
基金会是为公益目的成立的,机构开展活动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机构章程规定的公益性宗旨和业务范围,基金会违背公益目的开展活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原始财产只能来源于捐助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基金会取得“捐助法人”资格。基金会和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投资”不同,基金会设立时的原始财产只能来自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
二、基金会原始基金多少合适
根据我国现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可知,基金会主要分公募、非公募、地方性、全国性基金会,不同类型的基金会对注册资金的要求也不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800 万,地方性公募基金会400 万,非公募基金会200 万(最低)。
那么对于基金会发起人而言,并不是注册资金越高,对基金会越有利,那么作为发起人应该如何确定基金会的注册资金呢?
第一, 根据现行的政策,注册资金要符合法定最低标准 200 万元;
第二,基金会原始注册资金的多少,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基金会的实力,能吸引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慈善项目;
第三, 发起人确定原始注册资金的时候,也需要考虑后续的筹款能力和慈善项目运作能力。从民政部门管理的角度来说,基金会每年年底的时候,账户上净资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同时根据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每年支出不得低于净资产的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