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公布一年多来,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清单相继落地实施。海口海关25日发布统计,截至7月底,“零关税”政策项下进口货值达26.9亿元,为企业减免税款达4.62亿元,享惠产品涉及船舶、游艇、汽车、飞机、生产材料和生产设备。
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和投资自由便利化,海南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税收制度,对纳入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8月10日,由海南海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架直升机在海口海关所属海口港海关顺利通关放行,直升机货值401.8万元,减免税款61.3万元。这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商品实现海陆空全覆盖。
“‘零关税’商品范围广,有力地降低了享惠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来海南自贸港投资兴业。”海口海关关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海南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享惠主体资质、“零关税”商品使用等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同时,加强省内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零关税”商品的监管等信息,确保“零关税”政策平稳运行。符合享惠条件的企业通过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南特色应用“零关税”专区办理享惠主体资质审核,通过信息化系统完成多部门联合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进口清单范围的商品即可享受“零关税”商品进口。
海口海关称,为保障政策尽早落地实施,海关加快“零关税”进口商品海关监管办法落地实施,保障信息化系统同步上线。未来海关将加大监管制度集成创新力度,继续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