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
会见:.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之前应当了解以下情况:
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了解的案件情况,应当考虑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符合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
(1)除“三证”外是否还需要其他材料
(2)看守所的作息时间、对律师会见是否有特殊要求
(3)会见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特殊案件,是否需要批准
2019法院刑事庭审程序步骤
刑事案件庭审流程:
分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后陈述、评议和宣判等五个阶段。
宣布开庭阶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根据本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根据本法第189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法庭调查:根据本法第190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根据本法第193条第2款的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后陈述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8条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9条规定,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这是关于法庭辩论和被告人后陈述的相关规定。
被告人后陈述后,审判长应当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合议庭评议,就是合议庭全体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进行全面的讨论,评定并作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评议的任务,就是根据已经提出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三个阶段:刑事案件侦查阶段
1.受理案件时,律师应当尽可能向委托人了解以下情况:
(1)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
(2)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等基本情况
(3)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会见时看守所可能会核实或者需要关系证明)
(4)案件基本情况
(5)委托人的具体要求、目的
(6)案件是否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特殊案件(可能会限制会见),注意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限制律师会见现象非常普遍
(7)委托人与侦查机关沟通的情况以及他们已经做过的工作
(8)侦查机关及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
(9)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羁押以及羁押场所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
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书面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公安、司法机关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当在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的,应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能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
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
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一审普通审理期限自立案之日6个月,简易程序三个月;二审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但是没有具体明确什么时候下达判决书,只要在这个审限内就可以。审理期限是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当然,期间可能涉及鉴定、管辖权异议等不计入审理期限的,意思是可能会超过6个月或3个月,也属于正常,符合法律规定。
上面说的是一个大的框架时间,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具体什么时候判决,需要看法官,看法官办事的效率、案件的多少等等。
大部分案件都是开庭后择日宣判结果的。作为当事人如果遇到审限将至还没收到判决文书的情况,你就需要跟承办法官及时沟通,看看案件的具体进展。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此时将进入二审程序。那么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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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答疑:刑事案件中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1、 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王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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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5121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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