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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以美国公司,英国公司,bvi公司,开曼公司,德国公司,荷兰公司,香港公司等名义在中国大陆开展商业行为,都需办妥外资公司认证手续。
外资公司认证注意事项如下:
1、不需要提供整套公司文件
2、认证好的文件会被捆绑固定好,不得擅自拆换
3、认证好的文件不得擅自涂改文件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