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境外投资备案odi-急速
境外投资备案 刘生 17748523437
新京报讯(记者任娇)据商务部官网25日消息,商务部、央行、国资委等7部委日前印发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提出将对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敏感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等进行重点督查。
需要向商务部阐明并购企业该国的投资环境,是否有投资可行性,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投资公司是否在工商税务法律方面进行分析阐述等。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好处
1、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
2、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
3、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4、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资料
1、境内投资的主体信息。
2、境内投资主体(深圳公司)较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3、中方投资的构成自有资金金额
4、中方投资的构成贷款资金金额,需要贷款合同一份
5、向个人贷款需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较近一个月银行水单
一、境外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1.依据家严格控制非理性对外投资的管趋势,以下几种情形申请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比较有难度
a.投资到敏感家和地区,如和未建交的家,或战乱家。
b.投资敏感行业,如制造,跨境水资源开发、 新闻传媒等。
c.敏感行业目录里的行业,包括 房地产、酒店、影城、业、体育俱乐部
以及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2.另外,实际操作表明,以下情形也都比较难以备案成功
a.小子大,如内投资主体市值几千万,要求 对外投资上亿。
b.快设快出,如新设立企业申请境外投资。
c.有限合伙企业,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境外投资平台。
公司经常有把钱打到外的需要,这就必须办理境外投资备案了。但是现在随着外汇的流出,相关部门也是越来越严格。所以包括商务部、人民银行等都会对此项投资进行核实。
5月17日今日上午商务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1-4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4个国家和地区的2459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35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连续六个月保持增长。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48.3亿美元,同比增长13.9%;新签合同额613.9亿美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2.8万人,4月末在外各类劳动人员98.3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5万人。
我司专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详询商务顾问刘生直接电话联系
拓展阅读
后,我们从国家层面来考察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出口贸易联系,表9列出了2015年中国与64个沿线国家的出口贸易指标计算结果(i代表中国,j代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并按iij数值对表中结果进行降序排列。不难看出,中国与中亚、东南亚及南亚地区的大部分国家保持了较为密切的出口贸易联系,iij指标值多排在前列且高于1,这与表8的结果基本一致。其中,吉尔吉斯斯坦、缅、文莱、塔吉克斯坦这4个国家的iij指标值大幅领先于其他国家,成为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点。与此同时,还有19个国家的iij指标值低于0.5,波黑、不丹、巴勒斯坦、马其顿这4个国家的iij指标值甚至低于0.1,这一方面说明“一带一路”的建设面临相当大的挑战,另一方面也提示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的出口贸易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表9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出口贸易指标的计算结果(2015年)
表9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出口贸易指标的计算结果(2015年)-续表
考虑到区域内的不同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我们基于表9的计算结果,找出那些与中国出口贸易的互补性较强但实际贸易联系较弱的国家。根据tii模型的理论逻辑,我们认为cij大于1但iij小于1的国家属于贸易潜力有待挖掘的国家,可以作为拓展“一带一路”出口贸易的候选对象,表9中有14个出口贸易潜力国,包括9个中东欧国家、4个西亚北非国家和1个中亚国家。
(二)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进口贸易联系及互补性
延续出口贸易的研究思路,我们首先从整体层面来考察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图7描绘出2006~2015年“一带一路”整体的iij、cij、bij指标的动态变化情况(i代表“一带一路”整体,j代表中国)。从中可以看出,受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和国内经济持续下滑的影响,近年来,中国从“一带一路”地区的进口需求趋于萎缩,进口贸易额从2012年的4583亿美元降至2015年的3798亿美元,拖累进口贸易联系趋于弱化,iij指标值从2011年的0.885降至2015年的0.852。与出口贸易的iij指标值相比,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要弱得多。另外,从cij和bij的指标变化来看,尽管2011年以来进口贸易的互补性逐渐提升,但仍然未能抑制进口贸易强度指数的下滑态势,“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性举措也似乎没有对进口贸易产生积极影响。
图7 2006~2015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整体的进口贸易指标
尽管自“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整体的进口贸易进展不明显,但在次区域当中仍然不乏亮点。例如,中国与中亚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为紧密,进口贸易强度指数高达2.726,与东南亚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次之(见表10)。近年来,出于国际政治关系、经贸合作需求等方面的考虑,中国将能源进口的重心转向中亚地区,通过高层互访、战略合作、基建投资等举措,着力挖掘这些地区在资源禀赋方面的比较优势,不仅满足了国内能源需求,而且支持了当地经济发展,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相比之下,中国与南亚、中东欧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要弱得多,这主要是互补性偏弱的比较优势结构所决定的。
表10 中国与6大区域的进口贸易指标(2015年)
然后,我们从国家层面来考察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表11列出了2015年64个国家的iij、cij、bij指标计算结果(i代表“一带一路”沿线各国,j代表中国),并按iij数值对表中结果进行降序排列。不难发现,iij指标值位居前列的几乎全是油气资源或矿产资源丰裕的周边国家,这种进口贸易格局兼顾了我国在保障资源供应和促进地缘合作两方面的战略诉求,也反映出“一带一路”倡议布局初显成效。另外,中国与新加坡、越南、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的进口贸易联系也比较紧密,这主要是由东亚生产网络的国际分工模式所决定的。相比之下,中国与以色列、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国家的进口贸易联系明显偏弱,iij值高的以色列也只有0.5,罗马尼亚的iij值更是低至0.095。
基于表11的计算结果和tii模型的理论逻辑,我们认为cij大于1但iij小于1的国家属于进口贸易潜力国,适合作为拓展“一带一路”进口贸易的候选对象。在8个进口贸易潜力国当中,包括4个东南亚国家、3个独联体国家和1个西亚北非国家。与出口贸易相比,“一带一路”沿线进口贸易潜力国的数量更少、贸易联系更弱,这就意味着中国在“一带一路”地区推动进口合作的难度要大得多。
表11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进口贸易指标的计算结果(2015年)
(三)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增进贸易合作的重点商品
我们进一步深入到商品层面,研究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双边贸易的互补性特征,并找出互补性较强和贸易潜力较大的贸易品,以此作为贸易合作的重点对象。考虑到报告中的细分商品数据特征,我们以shi和rhj指标值均大于1的标准来筛选贸易潜力商品。
表12列出了2015年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大区域出口贸易的潜力商品。不难发现,中国的出口潜力商品种类较多,虽然主要集中于6、7两大类工业品,但在5类化学品和8类杂项制品中也有部分出口潜力商品,如无机酸和金属盐、化肥、合成有机染料、服饰用品、鞋类、塑料制品等,还有少量出口潜力商品属于0~3类初级产品,如蔬菜、茶及马黛茶、丝、纺织用合成纤维、煤炭等。我们根据shi×rhj指标值对各区域出口潜力商品的互补性程度进行排序,以确定增进出口贸易联系的主要突破口,以下列出部分代表性商品。
东南亚地区:纺织品(652-657)、丝(261)、锅炉设备(711)、机电产品(752、759、763、764、776)、钢铁(674-676)、服饰用品(846)。
独联体地区:服装及配件(842、846、848)、煤炭(325)、陶瓷(666)、茶及马黛茶(074)、建筑材料(662)、照明设备及配件(813)、纺织品(652-658)。
南亚地区:丝(261)、纺织品(652-656)、煤炭(325)、茶及马黛茶(074)、石灰水泥(661)、建筑材料(662)、机电产品(724、764)。
中亚地区:钢铁(674-679)、煤炭(325)、服装及配件(843-846)、建筑材料(662)、铁路车辆及设备(791)、石灰水泥(661)、茶及马黛茶(074)、锅炉设备(711)。
西亚北非地区:陶瓷(666)、纺织品(652-656)、锅炉设备(711)、建筑材料(662)、钢铁(676、679)、服装及配件(843-846)、煤炭(325)、茶及马黛茶(074)。
中东欧地区:丝(261)、皮革制品(612)、刀具(696)、纺织品(652-656)、照明设备及配件(813)、半挂车(786)、煤炭(325)、建筑材料(662)。
表12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出口潜力商品(2015年)
表13列出了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大区域进口贸易的潜力商品。与出口贸易相比,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进口贸易潜力商品种类少得多,主要集中于2、3两类初级产品,以及资源密集度较高的5、6两类工业品,与东南亚和中东欧地区部分机电产品的互补性较高。相对较少的互补性商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进口贸易的合作空间偏小,导致进口贸易联系明显弱于出口贸易联系。与此同时,由于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的进口贸易是以资源品为主,技术含量偏低,虽然满足了国内的能源资源需求,但对于国内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较弱。为确定强化进口贸易联系的主要突破口,我们再根据shi×rhj指标值对各大区域进口潜力商品的互补性程度进行排序,以下列出部分代表性商品。
东南亚地区:天然胶(231)、褐煤(322)、镍矿及其精矿(284)、植物油脂(422)、半导体器件(776)、木材(246、247)、塑料废料(579)、植物纺织纤维(265)、光学制品(884)。
独联体地区:大麦(043)、木材(247-248)、硫黄及黄铁矿石(274)、铁矿及其精矿(281)、生铁及钢粉(671)、镍(683)、煤及褐煤(321-322)、原油(333)、植物纺织纤维(265)。
南亚地区:植物纺织纤维(265)、棉花(263)、纺织纱(651)、稻米(042)、石或砂(273)、电影胶片(883)、皮革(611)、珍珠宝石(667)、铝矿及其精矿(285)、人造纤维(267)。
中亚地区:褐煤(322)、棉花(263)、放射性材料(525)、铜矿及其精矿(283)、硫黄及黄铁矿石(274)、羊毛及其他动物毛(268)、铁矿及其精矿(281)、贱金属矿(287)、铜(682)、原油(333)。
西亚北非地区:硫黄及黄铁矿石(274)、液化丙烷及丁烷(342)、原油(333)、有机化学品(511、512、516)、乙烯聚合物(571)、石或砂(273)。
中东欧地区:褐煤(322)、木材(246-248)、谷物(043、045)、塑料废料(579)、生皮(211、212)、油籽(222)、电路及电阻器装置(772)、轴承(746)。
表13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进口潜力商品(2015年)
表13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进口潜力商品(2015年)-续表
四 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加强贸易合作的政策建议
(一)努力挖掘进口贸易的合作潜力,促进双边贸易合作的均衡发展
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在贸易领域取得了显著进展,突出表现在出口贸易方面,但进口贸易合作明显滞后,出口贸易的发展速度和效率明显高于进口贸易。中国与“一带一路”地区的出口贸易联系远超进口贸易,导致双边贸易严重失衡,增加贸易伙伴的国际收支压力,既不符合“贸易平衡”的规划目标,也不利于“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推进。
实际上,中国与该地区的进口贸易还有相当大的潜力,但由于中国及世界经济增速趋缓、当地基础设施条件落后、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偏低等因素的限制,进口潜力难以转化为现实的贸易流。中国应利用自身的资金和技术优势,通过工程项目合作帮助这些地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通过对外直接投资促进这些地区的制造业发展和就业增长,努力形成互利共赢的伙伴关系,将“一带一路”倡议推向新高度。建议利用“一带一路”倡议的历史机遇,对国内部分产能过剩或竞争力趋弱的产业(如钢铁、水泥、服装、鞋帽等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产业)实施对外转移,根据“一带一路”地区的要素禀赋条件,选择合适的国家投资设厂、转移产能,此举不仅有利于提高当地的工业化水平和增加就业,而且有利于平衡双边国际收支,促进沿线地区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认同和支持。同时,这种产业转移也有利于那些“走出去”的国内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充分利用双边贸易的互补效应,“以点带面”提高贸易合作效率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出口贸易联系的增强主要来源于偏向性支持措施的贡献,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成功突破了出口贸易互补性的瓶颈。尽管中国在“一带一路”地区拓展出口贸易取得显著成效,但仍有超过二分之一的沿线国家市场尚待开发。中国的优势工业品在“一带一路”地区有着广泛的潜在需求,其中纺织服装产品的互补性强,应当作为重点突破口,机电产品、钢铁则分别在东南亚、中亚地区有着较大的市场空间。建议针对出口贸易潜力国家的政治经济、产业结构等条件,因地制宜出台一揽子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双边贸易环境,化潜在贸易空间为现实贸易数量。
相比之下,“一带一路”倡议的支持性举措似乎并没有对中国的进口贸易产生预期的积极影响,国内实际需求不足和互补性商品种类偏少的限制是主要原因。不过,中国与中亚及东南亚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处于较高层次,由此产生的“双赢效应”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倡议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进口贸易联系集中于资源性国家,与以色列及中东欧的工业化国家联系偏弱。根据进口贸易互补性指标的计算结果,建议中国拓展“一带一路”进口贸易应以矿物、石油、木材等资源品为突破口,同时争取与东南亚和中东欧地区在高端机电产品的进口贸易上取得突破,以此促进国内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一带一路”倡议的合作层次。
(三)积极营造互利互惠的贸易环境,为深化贸易合作提供必要支持
一是做好对外政策沟通。加强中国与“一带一路”各国政府间的沟通合作,构建多层次政府间的宏观政策交流机制。二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同沿线国家共建自由贸易区、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加强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消除贸易和投资壁垒。改善边境口岸通关设施条件,努力降低通关成本,实现贸易畅通。三是强化金融和财税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企业在境外的生产经营及贸易投资活动提供融资支持,积极创新外汇储备的运用方式。进一步优化进出口关税结构,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四是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一带一路”地区重点市场的相关法律、准入政策、技术标准等信息的收集发布。建立应对贸易摩擦的部门协调机制,加快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设。
(四)探索创新贸易投资合作模式,构建全方位的经贸产业合作格局
一是培育新型贸易方式。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二是探索投资合作新模式。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产业链条上的分工合作,积极与有关国家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三是完善fta建设的网络布局。在坚定推进rcep谈判的同时,加快中国与海合会、挪威、斯里兰卡、巴基斯坦、马尔代夫、格鲁吉亚、以色列等国家和地区自贸协定谈判,研究规划中国与印度、哥伦比亚、摩尔多瓦、斐济、尼泊尔、毛里求斯等国家的自由贸易协定,构建以周边为基础,辐射“一带一路”的fta网络。四是推进多层次的经贸产业合作。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跨国产业链建设和制造业梯次合作,探索与欧洲国家在智能装备、机器设备、核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领域展开合作,深化与独联体及中亚国家在油气勘探开发、石化产品制造、农产品深加工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中巴、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规划与阿拉伯国家在能源、石化、制造业等领域的产能合作。
相关产品:境外投资备案
深圳一九七八品牌传播有限公司